皋兰县公安局关于启用10处“电子警察”系统的公告
为了有效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创造良好交通环境、预防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皋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1年9月11日零时起,开始启用新增的10处非现场执法系统(电子警察),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10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位

序号
行政区域
点位名称
1
皋兰县
G109线高架桥皋兰段北行
2
皋兰县
G109线高架桥皋兰段南行
3
皋兰县
G109线高架桥K4+780上桥
4
皋兰县
G109线高架桥皋兰上桥
5
皋兰县
G109线高架桥K4+780下桥
6
皋兰县
G109线高架桥皋兰段01
7
皋兰县
G109线高架桥球机北行01
8
皋兰县
G109线高架桥球机北行02
9
皋兰县
G109线高架桥球机南行01
10
皋兰县
G109线高架桥球机南行02
二、抓拍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344,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2.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01,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1208,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
4.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代码:1039,处罚结果:处罚100元);
5.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223,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200元);
6.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6011,处罚结果:不扣分,处罚50元);
三、交通违法信息查询
1.通过互联网登录“甘肃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2.关注“兰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进行违法查询;
3.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可进行违法查询。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皋兰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