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充分发挥电子监控技术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以及假牌、套牌车辆查缉等方面的功能。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我局根据皋兰县道路实际状况,新建了一批电子警察交通监控设备,目前已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使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决定于2019年3月1日凌晨1时开始,对监控设备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现将交通监控设备点位、功能公告如下:
一、闯红灯电子警察设备(13处)
1、梨花路兰花路丁字路口;

2、梨花路槐花路丁字路口;
3、梨花路莲花路十字路口;
4、梨花路金城路丁字路口;
5、梨花路健康路丁字路口;
6、梨花路东兴路丁字路口;
7、名藩大道百合路丁字路口;
8、名藩大道槐花路十字路口;
9、名藩大道莲花路十字路口;
10、魏家庄十字路口(加油站);
11、北辰路东兴路丁字路口;
12、一号路横二路十字路口;
13、忠和镇崖川十字路口。
抓拍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逆向行驶等。
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设备(5处)
1、天添庭院门口;2、聚金兰亭门口;3、农贸市场路口;4、粮食局门口;5、检察院十字。
抓拍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违停抓拍电子警察设备(4处)
1、检察院十字;2、天添庭院门口;3、聚金兰亭门口;4、县医院南侧(健康路)。
抓拍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限制停车规定的违法行为
四、机动车压线抓拍电子警察设备(2处)
1、汽车站路口;2、什川新桥头十字。
抓拍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
五、反向电警电子警察设备(4处)
1、梨花路东兴路丁字路口;
2、名藩大道百合路丁字路口;
3、魏家庄十字路口(加油站);
4、一号路横二路十字路口。
抓拍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开车打电话以及机动车逆行、掉头、压线等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皋兰县公安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