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配抽签现场,到场人员经过测温、扫码、身份证确认一一核实后给予准入抽签场地进行抽签。主持人宣读抽签规则,工作人员检查票箱、投放房源,申请人上台抽签、签字认可的流程,整个分房抽签仪式的各个环节井然有序,公开透明。
据悉,本次提供惠和居、惠兴居、惠福居、前沙街109号、安居华苑、三联巷等小区共114套房源,户型包括公寓、一室、二室、三室等,以满足不同申请家庭需求。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首次把端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纳入申请范畴。
邹先生是端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人员,之前住在集体宿舍,他和两个同事成为此次申请公租房的幸运儿。“从申请到抽签不到三个月。现在申请到的公租房距离上班地方很近,居住环境也不错。”邹先生相当满意。

“一直以来我们一家五口人挤在很小的房子里,现在我马上实现有独立空间的愿望了。”刚刚抽中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寓)的何小姐开心地说:“我之前看过房源,里面的配置很用心,只要简单购置家私即可入住。”
据了解,抽签结束后,申请人凭抽签确认书和身份证自行到分配小区查看房屋现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公租房合同签订手续即可入住。
2021年端州区公租房申请受理时间已过,
明年想要申请公租房的朋友,
可以先来了解一下申请准入条件哦~
肇庆市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2021年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的通知
端住规〔2021〕1号
01
保障对象
端州区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创客菁英”,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端州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端州区环卫工人,端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
年满16周岁的端州区户籍孤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独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02
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端州区、鼎湖城区、高要城区、肇庆新区内无自有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新就业无房职工、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创客菁英”、端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除外),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含赠予、买卖、拍卖)过自有住房(因重大疾病或离婚析产除外),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等本市其他住房保障购房优惠政策。
(一)端州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端州区户籍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均在端州区实际居住生活或工作。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2149元/年(即2679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以下。
夫妻双方具有端州区户籍的两人申请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按40186元/年(即3349元/月,含)以下确定。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配租期为三年,三年后如不符合当年其他保障对象准入标准的,需退出承租的公租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申请人在端州区范围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在端州区范围内购买社会保险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三)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紧缺人才”和“创客菁英”(配租期为三年,三年后如不符合当年其他保障对象准入标准的,需退出承租的公租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
(四)端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配租期为三年,三年后如不符合当年其他保障对象准入标准的,需退出承租的公租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与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或肇庆市端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端州区范围内购买社会保险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五)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端州区范围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端州区范围累计购买社会保险3年(含)以上,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2149元/年(即2679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以下。
(六)端州区户籍退役军人、军烈属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持有端州区退役军人或军烈属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186元/年(即3349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以下。
对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大军区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46214元/年(即3851元/月,含)以下确定。
(七)端州区环卫工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在端州区环卫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时间。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186元/年(即3349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以下。
符合上述(一)(五)(六)(七)申请类别,年满23—65周岁(不含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端州区户籍人士、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端州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军烈属、环卫工人)可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均可支配收入按52242元/年(即4354元/月,含)以下、个人资产净值10万元(含)以下确定。
03
申请事项说明
1.申请公租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名义提出申请。申请家庭应当推荐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且在端州城区共同居住生活。
2.端州区户籍人员申请端州区公租房,共同申请人为非端州区户籍的仅限于其在端州区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和在端州区就读的子女。
非端州区户籍人员申请端州区公租房,共同申请人仅限于其在端州区工作的配偶和在端州区就读的子女。
3.60周岁以上老人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一名亲属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65周岁以上老人需与其有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4.出具收入证明时间:申请月之前的12个月。
5.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动态管理,承租家庭需配合住房保障部门按当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接受年度核查工作,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的,需要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6.配租原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承租1套公租房。配租房型与申请对象家庭人口相对应,其中:单身人士分配单间;2人家庭分配一房一厅;3人及3人以上家庭可根据房源情况分配二房一厅或三房一厅。新就业无房职工、紧缺人才和创客菁英、端州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只分配单间或一房一厅。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原则上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确有实物配租需求的家庭只分配单间或一房一厅。申请家庭有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或70岁及以上老年人可享有优先选择出入方便、楼层较低公租房的权利。具体房型分配原则,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布的分配方案为准。
7.自愿放弃配租的申请人,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予受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原《肇庆市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通知(端住规[2019]1号)》同时废止。
肇庆市端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7日
(注:以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