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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仲市监惠环处罚〔2023〕59号
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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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无限爱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韦金叶
处罚内容:
罚款912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91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5
公示截至期:
2024/03/15
处罚机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