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材料经测试效果不错需要引进的,材料公司联系经销商洽谈合作方式;
3、由新材料提供者或引进者填写《新材料申报表》交至材料公司,材料公司根据《新材料申报表》进行资料收集,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销产品范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国家证书、检验报告、使用说明、样品、供货价格、返点信息、相关材料小样等资料,并对材料商进行初步选定,选定后将资料提交技经部进行复审;
4、技经部需要对材料公司提交的新材料进行详细测试,并对经销商的信息进行详细复审,测试审核通过后提交总公司高层管理委员会进行最终确定;

5、新材料的最终确定权在总公司高层管委会,未经过高层管委会确定的产品不得投入使用;
6、技经部应将最终确定结果返回至材料公司,由材料公司与材料经销商签订供货协议;供货协议一式两份,供货商一份,材料公司留存一份;
7、各分公司辅材由总公司统一配送,分公司不得擅自选购和更换辅材;特殊情况需经客户签字同意方可;
8、材料公司应定期对项目经理进行回访各种材料使用状况和经销商服务状况,并进行记录;材料公司根据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经销商评定,制作《经销商评价表》;
9、对于评价较差的主材经销商,材料公司有权解除合约,并重新选定合适的主材经销商;
10、总公司技经部应负责对各分公司所使用材料进行质量抽查,质量抽查结果要进行记录;
11、技经部负责对各分公司预算报价进行调整,辅材料价格变动不大的情况下,每半年调整一次报价;特殊材料市场行情变化较大,可视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主材价格跟随市场行情灵活变动;
12、材料分公司应定期收取各分公司的经销商评价表,对于辅材经销商的评定进行核实,对于评价普遍较差的辅材经销商应及时更换;
13、材料分公司应定期举行材料招商大会,材料招商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原有的材料经销商配合较好的有优先签约权,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淘汰。
摘自:《装企管理制度与流程》
作者:尤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