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
江夏区内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及服务于工业的其他类型企业。主要包括生产制造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例如服务于工业的工业设计、软件研发 、软件外包、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移动、社交、电子商务、App开发运营等相关工作的企业)等。
二、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和纳税地在江夏辖区。
2、企业当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无不良征信和亡人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法人综合治理问题被政府职能部门执行一般行政处罚的企业不列入不支持对象。
(二)补贴标准
企业上云项目可分为续费项目和新增项目两种类型,按不同补贴比例实施。
1、企业上一年度已完成上云项目且本年度需要续费的企业,根据年度续费上云项目金额 50%进行补贴, 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新增项目中,对使用云计算平台服务进行数字化改造的企业,根据年度上云项目金额的30%进行补贴,原则上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10亿元(含)以上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亿(含)—10亿元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80万元;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含)—5亿元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含)—1亿元的,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200万元(含)—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进行上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重点支持“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请材料
1、企业上云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公章及企业公章);
4、江夏区属地完税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及企业公章)。
四、申请程序
专项资金申请程序按以下两种情况实施。
情况一:云服务商与区科投公司子公司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其运营公司 ,自此通知发布之日起进行常态化申请:
(一)提出申请。申请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提出申请,并完成申请材料进行申报,纸质材料1式2份报送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
(二)材料审核。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收集申请材料,并初审汇总,报区科经局党组审核。
(三)服务开通。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签批的补贴金额向申请企业云账号调拨云服务费,云服务商派出技术专家指导申请企业开通云服务。
情况二:区科经局通过遴选方式选择一批优质云服务商进入支持目录。企业购买支持目录中云服务商的上云服务,根据另行通知时间要求,按集中申报方式进行:
(一)服务开通。企业自费购买支持目录中云服务商产品,项目已完成交付。
(二)提出申请。以集中申报方式进行 ,区科经局发布集中申报通知,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请资料至区科经局。
(三)材料审核。区科经局及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对项目进行验收。
联系人: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任帅 电话:81568260
武汉夏创融通发展有限公司
朱季安 电话:13476046167
附件详见“汉企通”平台(相关链接:https://zccs.whsme.net.cn/declare/detail?id=16883&ci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