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南桥水电厂
1954年4月,苏联派出测量、电气、热力、水工和水文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在组长卡舒的率领下,到开远实地测量,将厂址选择在开远平坝山脚。同时,云南电业局抽调技术和管理干部共12人组成电厂筹备组,开始筹备工作。1954年7月,正式成立新的工程管理处,郝从周任处长,孟宪木任党支部书记,马云恩任党支部副书记。
开远电厂旧址

1955年,国家对开远发电厂的投资是595万元,大小工程44项。现场党委采取边准备、边制图、边施工,使土建任务超计划完成。安装方面更是喜人,广大职工不分昼夜寒暑,用辛勤的汗水和丰富的智慧换来丰硕的果实。第三季度完成计划的209.41%,节约20多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147.7万元,为计划投资的192%。
1956年2月15日,4000千瓦的一号机组完成安装,3月17日上午10点,经过72小时试运转正式移交生产,提前2个月发电。从主厂房动工到第一台机组发电,仅用了313天,工期短,质量好,造价低,据《中国电力建设大事记》载称:开远电厂创造了一年完成4台机组快速施工好成绩。苏联专家组组长吉努柯夫称赞:“开远电厂在土建和安装方面取得的成就是打破纪录的。”
1990年代的开远电厂
在建厂过程中,中央和省委的主管部门能及时研究工程中的问题,解决图纸按时交付、设备材料及时到达、资金按时拨付的问题,还经常到开远检查。开远电厂的建设得到了全国各地的协作和无私援助,沈阳、鞍山、上海、湖南、重庆、成都、贵州、昆明等地的90个厂矿支援建厂工作。还得到开远县、个旧市地方政府、当地驻军的大力支持,协调解决征地、水源等。有一次工地急需木材,驻开远部队得知后,马上用汽车拉来几百方木材。
1950年代援建电厂的苏联专家
1956年3月24日,电厂举行投产庆典。云南省副省长刘岱峰、省总工会主席郝振杰、中共个旧市委书记林亮、副市长苗方、云锡公司副经理郑子祥、驻军首长孔骏彪少将等党政军首长、苏联专家等各界代表二千余人参加庆祝大会。下午3时20分,副省长刘岱峰为发电厂剪彩,电厂职工向苏联专家献鲜花,大会通过给毛主席的致敬电。当晚,云南省歌舞团为典礼演出。国内各主要报刊均作了发布,《云南日报》《个旧日报》还在头版发表了社论。一期工程竣工后,1957年3月,国家投资274万元,扩建2期工程,安装6000千瓦机组。8月16试车,9月16日正式移交生产。
1958年,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基建会议决定,投资2007万元进行3期4×12000千瓦机组扩建。后来,云南省提出为减轻铁路运输负担,改在小龙潭地区扩建,但小龙潭厂址一直难以确定,而且在小龙潭扩建还要追加821万元投资,3期扩建工程因此停下来。“大跃进”开始,用电大幅度增长,电厂经常超负荷10%~30%运行,1960年,中央才恢复开远电厂3期扩建,由绿水河土建工程处承担土建,云南电建公司火电工程处承担安装。
1962年为贯彻中央压缩基建精神,更改为1×12000千瓦机组。由于频繁更改计划,工程拖至1962年12月汽轮机才安装完毕,1963年3月16日投产发电,实际投资1221万元。
1963年1月,国家决定扩建4期工程1×12000千瓦机组。水电部把它立为重点项目,国家计委发指示:“开远电厂4期工程打歼灭战,于本年度5月发电。”由于订货及调拨东北瓦房店电厂汽轮机组运输等问题,11月才正式动1964年7月28日正式移交生产,4期扩建投资1442万元。
1965年7月,5期2×12000千瓦机组动工,1966年8月主厂房竣工,经过3个月的安装,总装机容量2.4万千瓦(2×12000千瓦)的两台机组,分别于1966年9月30日、1966年12月28日正式移交生产,从而完成了开远发电厂的全部扩建任务,全部装机容量70000千瓦。开远电厂的建设,先后经历了13年时间,成千上万的建设者,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付出了千辛万苦,建成当时云南省最大的火力发电厂,在开远乃至云南的建设史上,留下光辉的篇章.
在后来的生产过程中,历任领导者和广大工人在生产中严、勤、细、实,用大庆“三老四严”作风要求自己,为国家作出巨大贡献。先后获得了“全国电力工业大庆式企业”,“全国环保先进单位”,水电部“水利电力科学技术先进集体”和“水电部省煤节电标兵”等光荣称号。
开远发电厂是云南第一座、西南第二座现代化火力发电,电厂从1956年投产到1998年,共运行发电44个春秋。据现有资料,仅到1986年底的30年,就发电102亿千瓦时,创造产值6.55亿元,上缴国家利润3.8亿元,相当于开远电厂投资的5倍多。对发展滇南的工农业、特别是锡产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它还是一座人才的摇篮,为省内外输送数名各类人才,虽然1998年,遵照国家产业政策光荣“退休”停产了,但它对祖国建设的贡献是不可抹灭的,它在生产发展中创造的许多管理模式至今仍被新电厂沿用,特别是开远电厂的艰苦创业和奉献精神,将永载史册,名垂千秋。(原载:《开远市文史资料》第7期)
开远发电厂大事记2007年9月,开远发电厂旧址公布为红河州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1月,开远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对开远发电厂旧址进行全面调查。2012年10月,编制红河州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开远发电厂记录档案,存放于红河州文物管理所和开远市文物管理所。2019年2月,公布为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