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聚集于此
据检方披露,案件的缘起是主犯陈某在东南亚某国x港发现了一个“大商机”。x港是该国西南海岸线上最大的海港,也是该国唯一的经济特区,数年来,由于监管薄弱,大量电信诈骗、洗钱交易都聚集于此,成为犯罪分子的天堂。在这里,商人陈某发现开设网络赌场,是一个一本万利的“大商机”。
于是,陈某出资在深圳成立x娱乐科技公司,用于开发赌博软件。开发出“x播”赌博软件后,一边自行运营牟利,一边以此软件为载体,根据客户要求“私人订制”,为客户开发、维护赌博网站,从中按比例抽取提成。截至案发前,涉案金额已高达16亿元,当真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既要赚大钱,又要逃避侦查,陈某想出了一个金蝉脱壳的办法。陈某利用国内技术优势,把娱乐科技公司设在深圳,把自己包装成“科技新贵”模样,招揽员工,以合法公司外壳从事赌博软件开发。然后,他利用网络犯罪“远程控制”特征,将基站设置在境外,把网站营运、客服设置在东南亚某港,境内外的庄家、参赌者可以轻易通过网络完成跨区域的赌博活动。
一波操作下来,网络赌场的建立者、管理者和参赌人员就实现了地域上的分离,境内外远程操控,跨境犯罪逃避查处。这个娱乐科技公司,位于深圳一栋高档写字楼里。光鲜亮丽的“前端组李组长”“后端组赵组长”“公关部王经理”“财务组周总监”等等,合法的外表下,隐藏着从事非法开发赌博软件的勾当。他们之间职责分工明确,呈现公司化、职业化特征。前端组负责前端页面程序编写,赌博平台各项功能页面展示。后端组负责对接客户,赌博软件后端程序编写、开通赌博网站支付通道。
40名犯罪分子被判刑
据检方披露,由于网络赌场资金流转快、支付便捷,其他犯罪也瞄上了这块“大肥肉”,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
比如非法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找上了门”,赌客的赌资先通过临时二维码,打到“x支付”的账号上,到账后,资金结算人员通过手上的无数张“人头卡”,限额、分批次转至其他银行账户,层层流转,“大化小、小化无”神不知鬼不觉,隐藏资金走向,毁灭证据。
除了从事非法资金结算的非法经营行为,这类案件还可能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行为,极大危害社会管理秩序。
面对满满两大箱案卷、48名犯罪嫌疑人,罗湖区检察院快速反应,安排2名检察官组成专案小组负责。最终决定起诉40名犯罪嫌疑人。今年8月,罗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该犯罪团伙40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涉及开设赌场罪和非法经营罪,均获有罪判决。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互联网科技高速发展,跨境开设网络赌场犯罪呈现高发态势,网络赌博衍生的相关犯罪层出不穷,对此,承办检察官还是要提醒大家:
不少参赌者都有发财梦、贪图眼前小利和不劳而获的心理,赌博网站看似是非常正规的APP,由专业的客服引导赌客,下载、安装、充值再进行赌博,赌客尝到被设计好的,连续几次小赚的甜头后,就飘飘然,以为暴富就在眼前,反而越陷越深。一定要克服一夜暴富心理,赌博“十赌十输”, 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被赌博诱饵的“甜头”所迷惑,自觉抵制,向赌博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