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丽江市融媒体中心投资合作经营合伙人,欢迎具有相应投资经营合作能力的磋商申请人参与磋商。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募投资合作经营合伙人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公告信息,在现场报名完成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15时(北京时间)前提交相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南天平2024-07-64号

2.项目名称:丽江市融媒体中心公开招募投资合作经营合伙人项目
3.项目地点:丽江市古城区
4.合作经营方向:主要用于经营高端精品酒店、品牌餐饮、大型商场、文创中心及融媒体相关经营项目。
5.房屋、场地改造及装饰:由采购人为本合作项目提供所需房屋、场地,房屋、场地的改造及装饰由成交人负责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成立共管账户,成交人需在共管账户成立5日内将不低于200万元的房屋、场地改造及装饰费用存入共管账户,该款项用于房屋、场地改造及装修建设,不能挪作他用。采购人有权对房屋、场地改造及装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进行全过程监管。若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存入共管账户,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投资合作经营形式:投资合作经营期内,由丽江市融媒体中心为本合作项目提供所需场地(场地仅限条款7约定的合作经营场地),由所招募的投资合作经营合伙人投入全部资金进行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装修、管理、运营等。整个合作经营过程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第1-3年合同期,第二阶段为第4-6年合同期,第三阶段为第7-10年合同期。项目进入正式合作经营阶段后,丽江市融媒体中心按年享受该合作经营项目的固定分红。第一阶段合作经营期内每年固定分红不作调整和变化;第二阶段合作经营期内每年固定分红,在第一阶段合作经营期的每年固定分红基础上上涨3%;第三阶段合作经营期内每年固定分红,在第二阶段合作经营期的每年固定分红基础上上涨5%。
7.经营场地:丽江市古城区祥和片区丽江日报社办公综合用房,明细如下:
场地名称:丽江日报社综合业务大楼
位置:丽江日报社主楼一、二层
面积(平方米):约1940
8.经营场地要求:
①投资方因投资经营需要,可对经营场地、室外绿化及人行道进行装修改造,但须保留院内现有布局及环境,保留原有车位。
②装修改造及投资经营过程中,不得影响现有消防通道及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保证院内良好的环境卫生。
9.合作经营期限:10年
10.合作经营固定分红:约50万元/年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永明
联系电话:15398606607
2024年 7 月 22日
(项目编号:云南天平2024-07-64号)
责编:刘德祥
APP编辑:吴 星
终审:和继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