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度假区 某色情平台涉嫌传播、贩卖淫秽物品案
2019年12月,度假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接举报称,某色情平台通过直播淫秽色情表演的方式进行牟利,随即网安大队对该软件平台进行立案侦查,掌握四名犯罪嫌疑人在平台组织、传播淫秽色情表演。2020年5月7日聊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度假区分局网安大队干警带领人员分别赶赴河北省唐山市、江苏省宿迁市、江苏省张家港市、河南省洛阳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抓获色情平台的家族长1名、主播3名。经审讯,家族长王某某对招募主播、提供场所、组织淫秽表演并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播雷某、李某对制作、传播淫秽表演视频并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播刘某对传播淫秽表演视频并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二:临清 潘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3月13日,临清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利用微信号发布含有棋牌游戏链接的图片,该图片存在赌博行为。经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同研判,临清人潘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将潘某抓获。经审讯,2020年1月份以来,潘某除利用自己和亲戚的微信号在QQ群中发布含有赌博违法链接的图片外,还在集市上以赠送小礼品的方式让贪图小便宜的人群发该图片,累计向3000余微信号发送该图片。
案例三:开发区 孔某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4月11日,聊城市公安局“黑灰产业链”研判打击专班在工作中发现孔某、孔某某等人专门寻找社会人员虚假注册公司,开立对公账户进行出售并从中牟利。当日,市公安局联合开发区公安分局开展集中抓捕活动,在临清、阳谷两地开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现场缴获营业执照12套、对公账户结算卡2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