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和临沂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沂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临就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在玉山镇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岗位578个:一是城镇公益性岗位15个(均为社会事业类岗位),其中社区服务引领员11个,专职公益性岗位管理人员2名、宣传助理员2名;二是乡村公益性岗位563个,其中社会事业类153个(包括乡村宣传助理员71个,乡村残疾和四好公路专职助理员71个,幸福家院管理员9个,东盘遗址乡村专职管理员2个)、公共管理类198个、公共服务类212个。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1、公共管理类:
(1)岗位名称:综合性公益性岗位A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98个,人员需求198人。
②岗位要求:根据村庄人口多少(具体名额见附件),从户籍所在自然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群体。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注意,在企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注册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者,股东),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及其村干部近亲属,直系亲属,以及享受农村低保人员的均不得纳入乡村公益岗安置范围。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是在划定的巡查区域内针对护林绿化、环境保护,防火禁烧、环境监测,安全应急,等工作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宣传贯彻国家关
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并做好植绿护绿、护林防火宣传和预防巡护等工作。
2、公共服务类:
(1)岗位名称:综合性公益性岗位B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12个,人员需求212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自然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群体。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镇村容保洁,环卫一体化,农技推广,卫生防疫,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做好基层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协助村“两委”做好民政、残联、乡村振兴、公共卫生等民生方面的服务性辅助工作,配合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敬老助残志愿服务。
3.社会事业类:
(2)岗位名称:宣传助理员,乡村残疾专职助理员,东盘遗址专职管理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53个,人员需求153人。
②岗位要求:全镇71个自然村,根据村庄人口多少具体设置岗位(具体名额见附件),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群体。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注意,在企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注册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者,股东),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及其村干部近亲属,直系亲属,以及享受农村低保人员的均不得纳入乡村公益岗安置范围。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养老、医疗政策宣传入户、人员信息摸排、协助镇村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服务以及宣传办的宣传工作,以及残联的工作,和东盘遗址的管理工作,以及幸福家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本村(社区)微信群定期转发有关政策、通知、招聘等信息。收集求职人员信息;做好劳动力调查监测;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同时协助村“两委”做好涉及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
1、公共服务类
(1)岗位名称:社区服务引领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8个,人员需求8人。
②岗位要求:玉山镇户籍或长期在玉山镇辖区居住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人社部门登记管理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以上。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残疾失业人员。
6.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人员
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主要从事社情民意的收集及协助镇街完成玉山镇社区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各项工作。
2、公共事业类
(1)岗位名称:宣传助理员员和专职公益性岗位管理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4个,其中宣传助理员2个,专职公益性岗位管理员2个,人员需求4人。
②岗位要求:玉山镇户籍或长期在玉山镇辖区居住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人社部门登记管理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以上。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5,残疾失业人员。
6,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16--24岁失业人员
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统一安排,主要从事文化宣传工作、社情民意的收集,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及协助各部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三、人员安置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违纪等不良记录;
2.户籍在村(居)委会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能正确、熟练使用智能手机等通讯工具;
4.在企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注册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者,股东),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及其村干部近亲属,直系亲属,以及享受农村低保人员的均不得纳入乡村公益岗安置范围。
5.城镇公益岗的报名条件:年龄18-59周岁,玉山镇户籍或长期在玉山镇辖区居住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其他《通知》要求的安置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民主评议,考试考察,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全程由人社局监督指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1、发布公告。在驻地,村,以及工作群,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申请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8日,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9月8日下午5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社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农村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等有关证明到本人所在村委提出申请,村居对报名意愿的人员进行信息核实,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准备报名资料、选岗并填写《临沭县玉山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镇便民服务大厅人社所报名,填写《临沭县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登记表》和《临沭县玉山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镇政府成立以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人员为联合审查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调查核实,在符合省市县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人社所将最终聘用人员材料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民主评议。镇人社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查社保缴纳情况、失业登记情况、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工商注册和股东情况。村居根据岗位申请报名情况,结合乡村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人员年龄、收入水平、个人能力及岗位需求等因素,对推荐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考试。
4、审核公示。将拟聘用人员报镇审核后,在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镇人社所进行调查核实,做出结论。
5、县级审批。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镇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报县直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县人社局备案。对公职人员或村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镇政府研究通过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6、岗前培训。对确定人选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
7、公开录用。培训结束后,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玉山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人社、纪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建、人社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各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城乡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城乡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经县城乡村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经培训后上岗。
五、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临沭县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1700元包括个人保险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现在执行的是1027.32元/月,同一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月600元,依据工作绩效、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玉山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山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
2023年8月26日
编辑:刘杰 刘晓倩 王秀秀
来源:灵秀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