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部署安排 打好合力“拳”
办案部门建立以案卷书面审查、书面听取意见为主的审查机制,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讯问的,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意见书,确实需要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采取远程视频“云讯问”方式进行,安排专人统一协调案件及远程视频系统使用,集中力量高效办案,解决防疫期间办案安全和人手不足问题;技术方面根据防疫要求对智慧检务设备、网络进行再升级、再改造,全面保障远程讯问系统通畅运行;驻所检察、法警方面协助办案部门开展远程告知、视频提审和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看守所内人员出入频率。
二、打造“云”上联动 布严防疫“网”

联通公检法云平台,通过检察院、看守所专线专网视频连线实现“云提讯”。借助“学习强国”等视频会议系统随时实现案件汇报研讨“云沟通”,围绕案件犯罪事实的定性、证据分歧焦点、犯罪数额计算、量刑建议幅度等进行充分讨论。通过“云法庭”平台使法官及辩护人、公诉人、被告人分处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地的“隔空”开庭,在线宣读起诉书、示证、质证、辩论,完成远程审理案件,实现“不接触”“不见面”前提下公平正义“不迟到”。疫情期间,远程视频提讯案件22件26人,远程视频开庭起诉案件16件16人。
三、注重运用细节 守严规范“线”
在实行各种“隔空”办案举措的同时,严格依法办理案件,对适用案件严格进行把控,严格遵守办案期限、落实程序要求,确保法律文书、手续齐全,远程提讯操控规范,并对远程提讯、远程开庭进行全面监督,对于讯问、认罪认罚具结等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及时将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光盘,附内卷保存。创新联通异地检察院及辩护人、值班律师云平台,针对异地羁押犯罪嫌疑人,及时与羁押地检察院沟通,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共享告知、听取意见表等法律文书,借助异地检察院“云系统”完成告知、换押等法律程序,为辩护人、值班律师提供电子阅卷、视频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便利,保证疫情防控“不漏网”、犯罪嫌疑人权利“不落空”。如,该院受理提请批捕的蔡某某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被羁押于通州区看守所,承办人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通州检察院共享告知书、听取意见表等法律文书,后借助通州检察院与通州看守所视频联通的便利条件,完成告知及意见听取,在规定期限内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王玺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