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给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都带来了难以预料的影响。今获悉,邗江消协接到来自上海的投诉,76岁的残疾老人翁先生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了扬州的一款“发热鞋”,由于退货时间正处疫情防控厂方停工期间,沟通不畅导致退货难。在邗江消协与消协甘泉分会工作人员的积极调解下,问题终于迎刃而解。
疫情期间,消费者纷纷减少出门,同时线上机票、酒店、旅游行程退订,线下口罩、消毒防护用品购买、餐饮退订等成为消费投诉的热点,另受物流、假期影响,产品发货、售后也成为消费者消费的痛点、难点。截至目前,邗江区市场监管局共接到各类消费投诉近280余件,其中商品、服务类投诉占80%以上。在执法人员及时处置协调以及本地企业积极配合下,投诉均得到圆满解决。
退货不畅,企业兑现三包“一直在路上”“由于身体原因,行动不便。在电视广告上看到邗江一家公司生产的‘发热鞋’,随即通过电话进行订购。”翁老先生回忆说,和鞋子一同寄来的还有一张信誉卡,卡片上明确写着“30天无理由退货”。“由于不会使用‘发热鞋’,我拨打了卡上的售后电话,沟通退货。”

当时受疫情影响,各地工厂企业纷纷停工停产,翁先生的退货要求并未得到生产厂家售后人员的第一时间回复。“厂家会不会借此为由故意逃避推诿问题?”翁先生心里打起了鼓。
接到投诉后,邗江消协工作人员在当事人提供的“信誉卡”上,的确看到“购买之日起30天内,无理由退货、换货”等字样。于是,一方面,工作人员耐心地对消费者进行心理安抚,打消其心中顾虑;另一方面,工作人员立即与“发热鞋”生产厂家所处区域的消协甘泉分会联合调解,当工作人员向企业负责人说明翁先生的特殊情况后,对方表示能够理解,并且愿意积极配合。随后,经过甘泉分会工作人员的现场调处,厂家同意翁老先生退回鞋子的诉求,承诺“鞋子收到后立即退款”,并将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消费者联系。在翁老先生寄回鞋子后,商家立刻支付了退款。
“疫情当前,部分企业还没有复工,因为无法联系或者沟通不畅,的确对消费者与企业之间造成了不少沟通障碍。”邗江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消协工作人员一定积极履职,尽力做好调处工作。企业在陆续复工,这个问题很快也能得到解决。买卖双方互相理解体谅,合理合法维权,积极促进全社会和谐、清朗的消费氛围。
疫情期间,退换货期限应该延长吗?疫情期间,除了电视购物、网络购物以外,商场等线下门店存在未正常营业的现象,无法按时履行退换货的合同义务。消费者抛出疑问,疫情期间,退换货期限应该延长吗?
“因新冠肺炎导致商场关闭,对商场门店来说符合《民法总则》《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即不可抗力的情形。”业内人士表示,商场门店无法按时退货,可以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也就是疫情结束后继续提供退换货服务,以保障消费者享受退换货服务的权利。“另外,遇到不能按约履行的情况,延期履行或者就协议履行另行协商,也不失为解决问题的良方。并非只有直接解除合同一种办法。”
通讯员 邗市管
赵天
编辑 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