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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销售产品时,有些企业往往开票的名称与软件著作权上的名称不一致而导致不能退税。正常情况下,开票时,商品名称前缀最好与软件著作权上的名称大致要一样,如:变送器智能板(含ab变送器测量系统),可以自证硬件产品含有软件,如此会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争议。
企业销售产品时,含有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较多时,企业可以在申请软件产品检测时,就把该公司的软件产品及产品对应的各种型号都写上,未来销售各型号产品时,退税更为顺畅。如下图:
嵌入式软件产品按以上做法处理,纳税人退税就更有保障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