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纠纷的问题大部分都集中在“物证类鉴定”中,物证类鉴定又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其中,文书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鉴定技术。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认为借款凭证中的签名不是本人书写或者印章是伪造的,以及借款凭证形成时间与记载不一致等情况,都可以申请文书鉴定,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借款人和担保人签了名,但还不了钱,或者不愿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时,就不承认签名是他们本人书写;

2债权人曾经有过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签名,摹仿他们的签名后,形成伪造的借条;
3对于债权人拿出来的借条,借款人认可其上的签名字迹,但认为借条增加了内容,比如利息、还款期限等。
对于前两种情况,可以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笔迹真伪进行鉴定,第三种情况可以对借条是否经过变造进行鉴定。
近几年来,遗产纠纷中对遗嘱的文书鉴定日趋增多。遗嘱会对被继承人的现金、房产、股权等大金额的资产,在子女、配偶、父母等继承人中如何分配进行确定。当多名继承人对其中一名继承人拿出的遗嘱的真实性存在质疑时,同样可以申请文书鉴定。遗嘱中的字迹是不是被继承人本人书写,还是被他人摹仿书写,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对字迹的真伪进行鉴定。代书遗嘱,遗嘱的内容不是被继承人所写,被继承人只是签了名,遗嘱在形成时,内容得到了多名继承人的认可,但到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开始分配时,发现遗嘱的内容发生了变动,或者是更改了数字、添加了内容,这就需要对遗嘱是否存在变造进行鉴定。
被继承人离世后,不同的继承人拿出了不止一份的遗嘱,那么哪份遗嘱是最后形成的,是被继承人的最终心意表达,这就需要对多份遗嘱的形成时间先后进行鉴定。如果您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遭遇到民事纠纷,对其中出现的文件材料,如:借条、收条、合同、协议等的真实性存在质疑,就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文书司法鉴定的申请。个人或单位作为民事行为主体,可以向鉴定机构委托鉴定。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专业的司法鉴定人,会为您提供客观公正、规范科学的鉴定服务,为您还原文件材料的事实真相。
物证类鉴定——文书鉴定
"文书鉴定",是指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文书,是指公文和书信,但在实际办案中作为证据的文书往往超出了公文和书信的范围,如车票、船票、飞机票、发票、收据、人民币等,其内容的真伪及制作方法都需要进行鉴别。文书鉴定是对案件中涉及的文字书写、文字制作、文书物证反映的具体内容、文书的制作方法、文书的真假等有关问题的分析、鉴别、认定等活动。文书鉴定不仅在分析案情、缩小调查范围、明确案件的调查方向、认定犯罪嫌疑人等方面可以提供证据。
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伪造、变造文书鉴定,打印、复印、印刷文书鉴定,文书物质材料鉴定,文书制作时间鉴定。笔迹是书写人利用笔或其他书写工具,写在纸张或者其他材料上,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特征的一种文字符号。由于每个人生理特征、心理因素和学习写字时的方式、方法、环境、条件的不同,由这些因素所决定的书写习惯也不相同。笔迹鉴定的主要目的是,确定遗留在文书物证上的字迹是否为某人所留,以及确认遗留在不同地方的字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伪造、变造文书是指按照一定真实的样本,或者根据个人的特殊需要,利用各种技术方法设计、制造的文书,或者采用挖补、擦刮、改写、填写、消退、改换、拼接等手段,对真实文书进行的伪造。在司法鉴定中,经常遇到的伪造文书有伪造护照、身份证、有价证券、人民币、外币、介绍信、票据等。对文书的鉴定主要通过对检材与真样的比照检验来进行,要比较制作版型,还要从版面内容如图案、文字、印文、底纹、印刷油墨、纸张以及防伪材料等方面来进行鉴别。
为了更好地观察和比较文书中的一些细小特征,检验人员需要借助显微镜、比对投影仪、紫外线灯或其他专门鉴别仪器进行鉴别。可疑文书被确定为伪造的之后,有时还需要进一步确定具体的伪造方法,为侦查提供方向,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随着办公现代化的发展,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已广泛运用于人们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目前,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已开始对制作文书的打印机、复印机进行认定。在案件调查中,对文书物质材料的鉴定,对确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查缉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意义。文书物质材料是指制作文书所使用的纸张、墨水、油墨、印油等材料。
鉴定人的工作
横、竖、撇、捺,
我们写下的汉字,
大都包括这类笔画。
每天观察这些笔画的
长短、间距、运笔走向和形态,
你是否觉得有趣?
“横、竖、撇、捺,我们写下的汉字,大都包括这类笔画。文书鉴定人的工作便是借助高科技观察这些笔画的长短、间距、运笔走向和形态。”将带有印章的鉴定材料放置在设备之下,经过操作,电脑显示屏上的平面印章呈现出立体化,通过观察颜色、墨迹等,她判断出送检文件上盖的是印刷章,且顺序为“先章后字”。
图为光谱分析等技术展现。
看似轻松的鉴定工作,以前更多的是依靠司法鉴定人自身经验。起初,在科技不够发达的年代,鉴定人使用最多的工具便是放大镜,他们用10倍放大镜辨别字的笔划、走向,还须将字体临摹出来,进行检材和样本比对,很费眼睛,也很费力。如今,利用高科技,就能一步完成检材和样本扫描,将文中单个字样提取出来,再进行比对,省时省力。
文字是死物,它无法直接告诉你信息真伪,这便需要分析一定数量的书写字迹材料,通过笔迹特征的变化,捕捉线索信息,让白纸黑字为公平正义“开口说话”,目前更多应用于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
图为司法文书鉴定人鉴定送检文件,他们将查证其是先盖章,还是先签名。
对于外界传言文书鉴定人工作神奇,实际上更多是研究常人不太注意的细枝末节。有些犯罪嫌疑人虽然会刻意改变书写习惯,但在专业仪器的检测和专业人员多年经验的鉴别下,造假终会“无所遁形”。
鉴定一份笔迹,办案人需要按照司法鉴定人的要求去找不同时段,近5年甚至近10年送检文件中主人公的相关字迹。通常拿来之后,再由鉴定人一页一页去翻,一个字一个字去找,找到相同的笔划或者相同的字迹,再通过文鉴相关设备,做出字迹特征比对表。
图为检材和样本比对。
“这份工作对于眼睛的考验可不小,鉴定人长期盯着屏幕看,几天下来,再看周围都是恍惚的状态。”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创新,除书面签名外,电子签名成为了一种新方式,而这一变化,也给文书鉴定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
文件检验和电子证据鉴定在未来必然会结合起来,这需要判断的不仅是手写体的真伪,更要判定网上操作签名的过程,是不是由本人实施,这是跨专业结合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