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排查整治生鲜灯。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华龙网讯( 余志斌)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超市、菜市场看着光鲜水灵的肉类、蔬果,买回家后却发现并不“养眼”,其中奥秘就在于光照。而这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在业内被称作“生鲜灯”,近年来在各大商店超市、生鲜市场上运用相当普遍。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灯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宣传,工作人员来到龙塔街道佳华农贸市场,向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介绍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耐心劝导经营者拆除更换已安装的“生鲜灯”,多数经营者表示理解,并承诺将尽快更换为日常照明灯。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着执法先普法的原则,该局累计已安排工作人员400余人次,深入农贸市场、生鲜商超等场所,向广大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开展普法宣传。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