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新合同范本适应《民法典》条文变化。新合同范本遵循《民法典》基本规定,突出契约精神,对权利瑕疵担保条款进行了特别示范,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实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交易提供了保障。
二是新合同范本明确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要求采购人在合同中明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筑牢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业发展的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新合同范本特别规定合同融资条款。要求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收款银行账户,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

下一步,日照市将指导预算单位全面使用新合同范本,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及履行行为,营造诚信履约的氛围,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顾世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