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并打印《变更/补充登记申请表》,确保事项完整无遗漏,签章需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且为原件。
2.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需加盖公章。
3. 变更证明文件:自然人姓名变更:附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法人名称变更:提交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软件名称变更:提交纸质变更理由说明并签章。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
如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需携带申请人的《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软件著作权可供更改的信息有:
1. 登记人可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进行变更或补充登记。
1).可变更事项:
软件名称变更(全称、简称和仅限于版本号前加/去“V”的版本号变更)。
著作权人姓名/名称变更。
2).可补充事项:
首次发表日期(未发表软件在发表后可补充登记发表日期)。
3).不可变更或补充事项:
软件实质内容(功能的增加或修改)的变动。
权利转让情况。
开发完成日期和首次发表日期等核心事项的变更。
软件著作权审计登记方法如下: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表/申请材料;
3、缴纳申请费用;
4、登记机构受理;
5、取得变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