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起案件的起因是被告长铁某工程有限公司在四家原告公司处采购工程用物资,并签订了物资采购合同。四名原告均依约履行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向被告开具全额发票,但工程施工完毕后,原告公司却未按照约定给付四家原告公司货款,故产生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受理后,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先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释明案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在了解当事人有调解意向后,秉承一次性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工作理念,法官果断决定在“非常时期”采取“特殊方式”化解纠纷,一场案涉上千万的“云调解”拉开序幕。
法官充分考虑了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数”,并详细整理案件材料,斟酌双方调解意向,在形成的多版本调解方案中积极找寻双方的利益共同点,并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协商。在案件调解当日,在法官的主持下成功促使原告公司与四家被告公司“在线”达成1000万元分期还款的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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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姜忠孝
编辑:韩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