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邮箱:发送邮件至邮箱 qmrmjb@163.com 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96-762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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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地址:且末县丝绸东路10号且末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境内网站平台上编造传播的损害企业及企业家名誉的虚假不实信息。
2、混淆企业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
3、影响公众公正评判的误导性信息;
4、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
5、贬损丑化企业或企业家的侮辱性信息;
6、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
7、其他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信息。
二、受理条件
举报需由涉事企业或涉事企业委托的代理人提起。
三、填写要求
应按照提示要求填写举报信息,提供举报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
四、举报处理
相关举报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转交网信部门依法依规研处、答复。
五、材料转交
举报主体提交的身份信息、证明证据等举报材料将同步转交负责审核研处的相关地方网信部门、相关网站依法使用处理。
六、注意事项
1.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
2.不得在举报内容中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主体承担一切因违法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或邮箱的方式向且末县融媒体中心举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