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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业企业开复工规范十问十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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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前,哪些工业企业可以提前复工?
答: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程序审核报备可提前复工。
2、2月10日后,哪些企业可以优先复工?
答:按照 “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由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做好工业企业分类、分批开工的计划。指挥部将根据年度企业综合评价、企业员工结构、复工必要性等情况,划定可优先复工企业批次及名单,并通知企业提前做好复工防疫各项准备。未接到通知、审核的企业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3、企业复工条件有哪些?
答:①对员工返岗前14天行动轨迹进行核实,复工前实施到岗员工健康申报,无发热、咳嗽、咽痛等异常情况;②无未经审核从外地擅自返回的员工;③设置异常人员临时隔离场地,制定临时隔离相关制度和措施;④确定专职卫生员,配备相应防疫物资;⑤制定企业应对疫情的应急预案、防控措施和复工方案,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⑥做好全员健康检测和防控知识宣传;⑦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授权高管在厂实际负责防疫工作;⑧严格执行《复工防控措施七条》;⑨做好全员健康检测和防控知识宣传;⑩落实信息报送,对人员变动情况、员工体温测量、消毒等情况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
4、企业复工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企业复工前,须至少提前3天将复工申请表、承诺书、防控方案和复工方案(含组织机构、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复工人员信息登记和健康申报表(一人一档)等申请材料报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贸企业组,评估后提交市工业企业开复工领导小组核准同意。
5、企业对返岗员工如何管理防控?
答:企业要落实用工管理要求:①建立返岗返工人员信息“一人一档”,利用查通话详单等方式对员工返岗前14天行动轨迹进行核实,不得接受去过湖北或其它重点疫区的员工;②建立员工信息登记表,返岗前进行体温测量,返岗后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如出现异常情况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就医和处置;③加强员工防疫培训,提供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佩戴口罩上班;④对外地来丽员工做好劝返,有自行提前返回的非莲都籍员工,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网格员,并按照规定隔离观察;⑤与员工签订承诺书。
6、企业复工前必须建立哪些机制?
答: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并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责任。
7、企业复工前疫情防控需做好哪些准备?
答:企业复工前需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临时隔离室,配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用品,如: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
8、企业厂区、车间有哪些要求?
答:企业厂区、车间要求主要有:①企业应设立单一出入口,进出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②办公楼禁开中央空调,厂区各空间保持通风;③保持厂区环境卫生整洁;④每日使用含氯消毒液对厂区、车间进行消毒。
9、企业就餐、住宿有哪些要求?
答:企业就餐、住宿要求主要有:①食堂须设置饭菜隔离保护屏障窗口,落实专人负责打饭菜;②分时段分批次安排就餐,实行分餐制,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不能有30人以上的聚餐;③提供充足餐具消毒设备,要求员工自备餐具,每位员工单独包装存放;④减少职工寝室间交流走动,禁用中央空调,定期通风;⑤使用含氯消毒液对食堂、办公用房、宿舍、卫生间等场所(含地面、桌面)进行有效消毒一次以上。
10、企业未按要求开展疫情防控、擅自复工有哪些影响?
答:对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劝阻无效或擅自复工的企业,责令停产,并直接被列入本年度绩效评价D类企业名单和失信企业名单,并取消政策享受资格。对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后果的企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发展,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动态更新企业开复工的计划与政策,敬请关注。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来源:丽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