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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兰溪人才“聚兰工程”介绍及就业实习岗位发布(人才万元就业岗位工程)

南宫静远 2024-11-16 15:28:2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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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住房保障水平

1.推行购房补助。
2019年1月1日以后来兰参加工作,且补助申领时在兰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的,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8年以上或在兰工作承诺8年以上,在兰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博士(正高)、硕士(副高、高级技师)、双一流本科、普通本科(中级)、专科(高职)分别给予最高标准40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助(以房票形式给付各类人才),最高补助不超过房价总额的30%。
自2019年开始推出由国资开发的适量人才特供商品房,房价按市场价适当下浮。

2.推行公寓租赁。
拓展市级人才公寓,挖潜企事业单位人才公寓,打造兰溪“梧桐树”品牌。
新建“光膜小镇”公寓300套,盘活教师集中公寓100套,规划建设医生联合公寓100套,柔性租赁高端人才公寓,不断提升人才公寓保障水平。
市财政每年安排房屋装修、租赁、管理专项经费300万元。

3.推行租房补助。
每年安排财政专项租房补助资金1000万元。
2019年1月1日以后在兰参加工作,且补助申领时在兰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或在兰工作承诺3年以上的,未租住人才公寓或兰溪范围内无自有房产的,给予最长36个月的房租补助。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博士(正高)、硕士(副高、高级技师)、双一流本科、普通本科(中级)、专科(高职)分别给予最高标准10000元/年、8000元/年、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的租房补助。

二、拓展配套服务领域

4.全面解决子女就学。
统筹“绿卡”、“兴兰工程”等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贡献实绩建立积分制度,城区公立学校每年安排学位数200人,由引进人才按积分次序进行自主选择,有序解决人才子女就学学区平衡问题。

5.全面推荐配偶工作。
全面安排配偶在兰工作问题,对引进人才的配偶原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工作单位性质对口安排工作。
对有就业意愿的人才配偶,可免费安排参加职技院校组织的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培训。
每年推出适配性工作岗位2000个以上,优先安排人才配偶在兰就业。

6.全面深化人才无忧服务。
由公安部门设立人才落户“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在兰工作的各类人才凭劳动合同或社保材料即可办理落户。
每年发布“聚兰工程英才榜”,评选“新兰溪人”、“兰溪英才”等系列人才3000名。
加快全市人才服务联盟点建设,组建覆盖户籍、美食、旅游、就医、健身、出行等全领域服务,不断拓展兰溪人才无忧卡服务内容。
每年新增高层次人才无忧卡不少于100人。

7.全面推进“双引双回”工程。
设立五大产业“双引双回”(引高级人才、引技能人才、回学校培养、回基地提升)人才引进专项资金400万元。
鼓励企事业单位与院校建立合作关系,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兰参加人才交流、人才应聘,引才单位最多可提供全额交通、住宿补助。

三、加大创业补助力度

8.实施创业孵化。
创业园每成功孵化1家企业并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创业园1万元的补助,每年总额最多10万元。
经认定,有孵化价值的企业,给予创业园连续2年每年最多10万元的补助。

9.实施大众创业。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业(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创业补助。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6000元的补助。
高校毕业生五年内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的贷款,实行全额贴息最长年限3年。

10.实施创业大赛。
每年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对大赛得奖项目设立创业项目库(30只),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1000-10000元补助。
得奖项目落地本市并产生效益的,经审核,给予一次性最多30万元的资助。

实习就业岗位推介

(本次发布的岗位实行动态管理,以具体对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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