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产品时,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什么是嵌入式软件产品?

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或机器设备中,并随这些硬件设备一起销售的,构成其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号文)。
取得退税资格的必备条件
1.软件检测证明:需要获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著作权登记证书:需要取得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退税额的计算方法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方法
1.纳税人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价格: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2.其他纳税人同类货物平均销售价格: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3.组成计税价格: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不适用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
1.进口软件产品,未经重新设计、改造或只进行汉字化处理的;
2.受托开发的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的;
3.产品销售时一并转让软件产品著作权、所有权的;
4.生产型企业出口含嵌入式软件产品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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