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汽车产品制造过程中的特殊过程及特殊过程的确认及再确认准则,确保该产品制造过程中特殊过程的输出具有高度的可靠性。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工厂/事业部产品制造过程中焊装过程中的焊接强度和涂装过程中涂

层性能的确认、再确认工作。
3、引用文件
Q/FT P003 车辆产品涂装工艺守则
Q/FT P007 车辆产品车身装焊工艺守则
4、术语
特殊工序(过程):工序加工质量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与试验完全确定,仅在后续工序和使用后才暴露出来,以及不易测量或不能经济地测量的产品特性。
5、职责
5.1 制造工程本部是特殊过程确认、再确认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新涂装线/焊装线投产前确认的组织和记录保存的备案;
2)负责全新产品投产前涂装/装焊过程确认的组织和记录保存的备案;
3)负责特殊过程再确认的监督管理。
5.2 工厂/事业部
1)工艺科是本工厂/事业部特殊过程确认与再确认的归口管理科室,负责牵头实施确认及再确认工作,并保存记录,负责工艺文件的确认及再确认,并配合设备科提供各类设备的规范检定资料。
2)采购管理科负责工厂采购管理,保证在合格名单中进行采购。
3)计量理化室负责焊装、涂装检测设备的确认及再确认(无计量理化室的工厂由质量管理科负责);
4)设备科负责焊装车间焊接设备和涂装车间前处理、电泳、喷涂、烘干等设备的确认及再确认。
5)培训科负责操作和检验人员资格的确认及再确认(无培训科的工厂由人力资源科负责)。
6)技安环保科负责技安环保科负责焊装和涂装工作环境的确认及再确认。
7)外检科负责焊装和涂装材料的确认及再确认。
8)焊装车间/涂装车间负责每天对确认项目的各项内容进行巡视、监管,主管工艺员对确认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确认,涂装车间对槽液的参数进行确认及再确认;配合设备科对焊装设备、涂装设备进行确认。
9)质量管理科负责产品质量确认,及质量信息的跟踪、反馈。
6、确认项目及要求
6.1确认项目包括各工序设备,仪器\仪表、操作和检验人员,工艺文件,焊接、涂装工艺材料、环境条件、工艺参数,以及最终产品实物质量等。
6.2对人、机、料、法、环由负责确认的责任部门(确认部门及确认准则见附件A、附件B)对各自负责的内容按工序进行一一确认;最终产品实物质量检测确认按要求检测完毕后,一并填写在附件C、D记录表中,工艺部门对整个确认过程负责。
7、确认内容
7.1设备
7.1.1焊装设备
CO2焊机、固定点焊机、悬挂点焊机、钎焊设备的参数满足焊接强度要求。
7.1.2前处理、电泳设备
前处理、电泳循环设备,前处理、电泳喷淋设备,电泳降温设备,前处理加热设备,
纯水设备,磷化除渣机,电泳阳极系统(阴极)设备,电泳超滤系统设备完好,运行正常,设备参数满足前处理、电泳工艺参数要求。
7.1.3喷涂设备
喷涂设备、喷漆室等完好,运行参数在工艺要求范围内。
7.1.4烘干设备
烘干设备完好,运行正常。各烘干区域温度满足工艺要求的烘干温度。
7.1.5检测设备
试验检测仪器经检定合格,有检定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设备上的仪表有检定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7.2 工艺参数
7.2.1 焊接工艺参数按工艺文件的要求进行确认,必须包含的内容:
1)点(凸)焊:焊接电流、电极压力、通电时间;
2)熔焊:焊接电流、焊接电压、气体流量。
7.2.2 涂装工艺参数,各工序工艺参数应控制在工艺要求范围内
1)脱脂:温度、PH值;2)磷化:温度、游离酸、总酸、促进剂浓度;3)表调:PH值;4)电泳:电导率、PH值、固体分、温度;5)中涂(面涂):油漆粘度、风速、温度、湿度;6)烘干:温度、时间。
7.3操作和检验人员
7.3.1操作人员经过工厂/事业部上岗前培训,获得岗位技术资格证;资格证需定期复检,
保证其有效性。
7.3.2检验人员经过工厂/事业部上岗前培训,获得岗位技术资格证;资格证需定期复检,保证其有效性。
7.4工艺文件
具备《焊装作业指导书》、《涂装作业指导书》或标准化作业文件(SOS、JIS、MDS)等工艺文件,并且经过编制、校对、审核、标准化、批准五级签署,使用版本为有效版本。
7.5 产品零件和材料
产品零件必须是合格供方提供的零件,零件入库前按规定检验并有合格记录。材料从
正规厂家购进,有质保书或合格证,确需例外采购的产品及材料需按相关程序规定完善手续。
7.6工作环境
涂装车间工作场所通风系统良好,照度符合《车辆产品涂装工艺守则》的要求,喷漆室
温湿度(温度:15-35℃,相对湿度:30-70%)达到要求;焊装车间要有良好的通风环境,但熔焊工位不允许有侧向风。
7.7 产品质量信息与反馈
7.7.1特殊工序的各种质量检验记录、理化分析报告、控制图表等都必须按归档制度整理保管,随时处于受检状态。 7.7.2 应制订后续工序(包括产品使用中)对发现的特殊工序质量问题及时反馈、汇总和处理的制度,并认真执行。 7.7.3 应制订和执行质量改进制度。按规定的程序对各种质量缺陷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针对主要缺陷项目制订质量改进计划,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应进行工艺试验,取得成果后纳入工艺规程。
7.8实物质量检测
7.8.1焊装实物质量检测
新产品开发阶段:S1阶段、S2阶段、TTO阶段、PP阶段全破坏检查白车身一台份。
批量生产的产品:每年全破坏检查1次,每次1台份白车身;
全破坏检查内容:熔核直径是否合格、有无气孔。
7.8.2涂装实物质量检测
现场可测量的实物质量:光泽、鲜映性、硬度、桔皮达到要求。
现场不可测量的实物质量:杯突、附着力、耐酸性、耐碱性、耐汽油性能等采用现场挂板,进行理化试验,结果应达到要求。
7.9 记录
7.9.1 以上确认内容必须填入《焊装过程确认/再确认记录表》、《涂装过程确认/再确认记录
表》中,见附件C、D。
7.9.2 保存期限为3年。
8、再确认规定
8.1当设备停用半年以上,进行技改或大修之后,需要对设备以及操作和检验人员进行再确
认,确认内容参照7.1、7.2条。
8.2当采用新工艺或工艺文件发生更改时,应对该工艺文件进行再确认,确认内容参照7.3条。
8.3当操作人员或检验人员脱岗半年以上时,由培训科(人力资源科)对脱岗人员上岗进行再确认,确认内容参照7.2条。
8.4当产品零件或工艺材料发生变更时,应对其进行再确认,确认内容参照7.4条。
8.5除以上情况需临时进行针对性的再确认外,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再确认。
8.6以上再确认内容必须填入《焊装过程确认/再确认记录表》、《涂装过程确认/再确认记
录表》中。
9、附件
附件A:焊装过程确认/再确认准则
附件B:涂装过程确认/再确认准则
附件C:焊装过程确认/再确认记录表
附件D:涂装过程确认/再确认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