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企业、广大居民朋友们:
根据《中共新余市委办公室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剥离社会管理事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办发〔2024〕6号)文件中“事项的审批权限和行政执法随剥离社会事务同步移交给渝水区或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要求,自高新区职能部门社会管理事务移交之日起,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相应的社会管理事务审批业务,同步移交给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或渝水区相关职能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等12项审批业务移交给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9项审批业务由渝水区相关职能部门承接;审批事项名称、承接单位、移交时间及办理地址详见移交清单。

二、位于渝东大道的新余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按移交时间同步停止办理上述21项审批业务。
因事务移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请互相转告。
新余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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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第一批21项社会管理事务审批业务移交清单
来源:新余市融媒体中心(新余市广播电视台)综合新余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原标题:《通告!
新余高新区移交21项社会事务至渝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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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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