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性质不同,明确政府信息化项目分为四类:建设类项目(软件开发、硬件采购、系统集成等项目),维护类项目(软硬件维护、设备及配件类、符合性审查、第三方评估及软课题和服务类项目),通讯线路类项目,办公电子设备类项目。
主管部门:
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数字政府决策委员会,政府电子政务办、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政务信息管理局、信息中心等。(各个区域机构名称有区别,大概是这几类)

项目立项流程:
1、项目初审(项目审核)
所需资料:
A、XX建设项目申报表;
B、XX单位XX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方案按主管部门提供的规范模版进行编写,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背景、需求、内容、目标、意义、上级要求等,体现项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采用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案(体现项目的可行性和安全性)、投资概算、实施计划等。
C、项目建设依据(上级有关文件、领导批示、会议纪要、规划等);
2、专家评审
3、出具意见
4、资金管理
项目建设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列入部门预算。项目取得审核意见后,向财政局申请资金。财政局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年度资金预算情况和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核意见,将项目建设资金纳入预算安排。
主管部门对项目核准的价格,作为财政局安排该项目资金预算额度的依据,不再增减。
5、立项审批
A、立项审批申请函;
B、财政部门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查意见;
C、XX单位XX项目建设方案;
D、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招投标
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审核意见明确的建设内容及概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财政局按照项目审核意见明确的概算审核政府采购计划,会同主管部门对项目招标要求和预算进行招标前审核。
7、合同备案
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将合同报主管部门备案
8、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