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吴堡县统计局原财务人员任增小财务审核不严不知责的问题。县统计局2017年至2018年报销的160笔差旅费未履行出差审批手续,58笔住宿费和交通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任增小作为财务人员,对相关制度不熟悉,审核不严,导致单位财务报销出现违规问题。2021年3月,任增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吴堡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干部王峰长期入股经商不尽责的问题。2013年至2018年,王峰入股经营油品生意,对本职工作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2021年5月,王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吴堡县辛家沟派出所民警尚思岗未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在岗不履责的问题。2016年底开始,尚思岗因患病需要治疗,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长期不在岗。2021年7月,尚思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吴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正科级侦查员张存旺违规处理交通事故不担责的问题。2004年,张存旺在处理吴堡县境内的一起肇事逃逸事故中,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将事故调解结案,长期未立案侦查。2021年4月,张存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自纠中向县公安局递交了情况说明。2021年6月,张存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吴堡县寇家塬镇国土所所长霍胜利不履行监管责任不担责的问题。2011年,寇家塬镇庙岔上村7户村民未经审批,在庙岔上移民搬迁安置房旁边的村集体土地上修建了建筑物(偏房),非法占用土地面积合计254.39平方米。霍胜利作为时任寇家塬镇土地所土地员、所长,没有履行监管责任,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霍胜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吴堡县教育局原副局长马智慧对包抓项目监管不力不担责的问题。2017年,张家山中心小学创标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应招未招,项目实施后为完善报账资料补办招投标手续,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马智慧作为包抓领导,面对有亲属关系的管理对象失之于软,没有正确履行监管职责。2020年12月,马智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吴堡县司法局副局长薛照平私拿公章任性用权的问题。2015年,薛照平先后在吴堡县两个镇的法律服务所申请执业登记,后长期将服务所的公章私自保管,在其代理的案件公函中擅自使用公章,且在工作日参加庭审,代理案件收取劳务费。2021年6月,薛照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吴堡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