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计算——(合同价、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质保金等)
1. 合同价↓不含税造价
合同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工程费-材料暂估价)×(1+规费率)×(1+税金率)

注意:① 其他项目费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包含 5项费用(人材机管利),而材料、设备暂估价只包1项费用(材料、设备单价),已含在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内;另外在计算总包服务费时,切忌把材料暂估价像专业工程暂估价一样,直接乘以(1+服务费率)
② 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时,若有多个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和数量一一对应,不要乘错
2. 预付款(类型、额度、支付及扣回时间)
预付款是发包人为解决承包人在施工准备阶段资金周转问题提供的协助。包括:材料(设备)预付款、措施项目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材料(设备)预付款是预支给承包人的,在后期要全款扣回,它不属于工程款。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属于工程款提前支付,后期不用扣回。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1)材料预付款=有效合同价P(即: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比重
※ 材料预付款的抵扣:合同约定计算法、理论计算法(起扣点)
① 合同约定计算法:累计完成合同规定比例(10%~30%)起扣,在合同工期完工前按等额均摊法抵扣
② 理论计算法:以未施工工程所需材料的价值相当于预付款数额时起扣,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按材料比重抵扣,竣工前全部扣清。一般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公式:预付款(M)=(工程价款 P-起扣点 T)×材料比重 N→起扣点=工程价款-预付款/材料比重
(T=P-M/N)
2)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
措施项目预付款=措施项目费×(1+规费费率)×(1+税金率)×预付比例×支付比例
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当年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1+规费费率)×(1+税金率)×60%×支付比例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 10.2.2 规定,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 28 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通用条款规定,6.1.6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 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3)注意事项
※ 材料预付款计算基数(必须看清楚)
1)以合同价、分部分项合同价款为基数:7 项费用;
2)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等同于分部分项清单合计、合价)为基数:5 项费用;
※ 材料预付款是预支款项不乘支付比例,措施预付款是工程款要乘以付款比例
※ 如果问题问预付款是多少,而预付款包括材料预付款、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别忘记合计
※ 注意预付款的扣回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