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鱼、虎牙、火猫、花椒……知道
很多年轻人会心一笑,对,这都是知名的直播软件。网络直播作为一种可以高度参与互动的社交媒体,吸引了大批用户。一边看直播网红小姐姐或小哥哥,一边发表情、发弹幕或打赏,已经成为了不少人的休闲娱乐方式。
这家互联网公司,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就自主研发了一款网络直播APP软件“兔聊”,并于2016年11月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很快,“兔聊”就拥有了几十万名主播和用户。
2017年9月,公司突然接到一个女主播的举报,有人挖她去新的直播平台“咪聊”。公司一查发现,“咪聊”是中山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传的一个手机APP软件,关键是,它的界面、逻辑设计和功能都和“兔聊”一模一样啊。

公司赶紧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结论是,“咪聊”软件和“兔聊”软件具有同一性。进一步鉴定,证实两个软件有多个代码文件雷同,也就是说,“咪聊”软件对“兔聊”软件存在复制行为。
再一查,“咪聊”软件的程序代码是珠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于是,公司于2018年3月报案。2018年5月,公安机关查获了这两家涉案公司及人员。
原来,涉案公司的阿奇、阿东曾是上文所说深圳某公司的股东且担任过要职,阿奇是总经理,阿东是技术总监。2017年5月,两个人先后离职。此前,他们也都和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
离职后,阿东、阿奇和阿杨合作,成立了珠海某公司,阿奇还是当总经理,阿杨当董事长,阿东管技术。2017年6月,他们又成立了中山某公司。
公司到底做什么?分歧出现了。阿奇只想做好原有的软件业务,而阿东却提出要开发聊天软件“咪聊”。
软件从零开发,要投入很多时间和金钱。阿东却胸有成竹。他将私自从深圳某公司带出来的“兔聊”软件的源代码拷给公司的技术团队。这可是“终南捷径”啊。仅用了2个月,“咪聊”软件就正式上线了。
2017年12月下旬,因经营分歧,阿杨从珠海某公司退股,并将中山某公司及“咪聊”软件全盘接手,自行经营。阿杨招募了新的技术总监和技术团队,对“咪聊”软件进行后续的更新和开发,并继续通过互联网平台运营至案发。
据统计,从2017年7月至12月,咪聊APP客户充值金额为人民币8万余元。2018年1月至5月,充值金额为人民币114万余元。当然,主播要从中提成。可是,深圳某公司研发“兔聊”软件,投入了242万元人民币,后期更新升级也要花钱。如果都像“咪聊”这么干,谁还去研发创新啊?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就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了啊。
这里,
今年初,南山区检察院对阿杨、阿东等6人提起公诉。这其中,还包括了4名知情并参与较深的技术人员和运营人员。
阿奇是个例外。他并未实际参与中山某公司和“咪聊APP”的日常运营,也未参与软件研发,其在整个侵犯著作权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他多次在公司会议上要求不得研发聊天类APP,并禁止技术人员参与“咪聊”项目;珠海某公司经营“咪聊”APP期间的经营数额仅有人民币8万余元,数额较低,综上,检察机关对他做了不起诉处理。
近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人均被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其中阿东、阿杨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30万元。
面对这个结果,检察官一声叹息:“被告人都是70后、80后,正是干事创业的好年华,又从事的最热门的互联网行业,如果踏实努力,未尝不能闯出自己的一方天地,却因为心存侥幸,只想走捷径、赚快钱,结果把自己栽进去了,后来者当警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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