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政治担当,牢牢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既是对我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纪律法规、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验,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党性会诊”。印台区委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安排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我区反馈巡视意见后,区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迅速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上来。第一时间向党内和社会公开通报了巡视反馈意见。先后召开常委会、专题会、领导小组会等,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6月19日,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巡视整改工作中期进展情况《报告》,并按规定报送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抄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9日,按照省委巡视办有关通知要求,区委常委会审议了巡视整改情况《通报》。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区长和其他各常委为副组长,区政府各副区长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区委办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对应形成相关整改工作措施,做到整改任务清单化、具体化。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加强对面上整改工作的领导,又带头督促落实具体整改任务;各常委主动认领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统筹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同时,召开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培训会,对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研判讲解,促进巡视整改落地落实落细。
三是聚焦问题短板,扎实整改落实。区委认真贯彻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标本兼治、注重实效,把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相结合,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5月19日,召开了区委常委会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常委针对巡视反馈问题,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进一步深挖不足,查找根源,强化措施,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台账管理、跟踪督办、验收销号制度,由区委办牵头成立联合督查组,在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的基础上,分别于5月下旬、8月中旬,对全区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
二、树牢问题导向,全面扎实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用新发展理念促转型发展效果不明显。
1.关于“以常委会学习代替中心组学习,联系实际研讨交流少”等问题。
一是印发了《全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修订完善了《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将区委常委会会议与区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分开召开,杜绝以常委会学习代替中心组学习;围绕经济运行、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阶段性工作进行随机研讨,开展专题研讨交流6次。二是常态化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和中省文件精神,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学习强国”平台推广使用,在每个党组织确定1名学习管理员,在全区定期通报各党委(党组、工委)学习情况,加强督促指导,提高学习实效。三是认真落实中省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习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以建党98周年为契机,开展了“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争先锋”等系列活动。
2.关于“11位常委在民主生活会上谈到学习不系统,推动工作、破解难题有欠缺、措施少、慢半拍、效果不佳”等问题。
一是加强区委常委会班子集体学习,目前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常委会学习15次,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运用;抓好个人理论学习,区委整改办对各常委分管工作整改举措、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二是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各类“大讲堂”6期;开展了“我为印台发展建言献策”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目前区委各常委正在围绕既定课题开展调研,问计于民,问计于贤,形成推动工作、破解难题的办法举措。三是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20次,及时传达学习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全区重难点工作,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办法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关于“面对煤炭资源枯竭瓶颈、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基础薄弱的挑战,‘破题’办法不多、‘转型’速度不快、‘追赶’力度不大,对经济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不够”等问题。
一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区一季度和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汇报,召开区委经济工作专题会议、区委十届六次全会,分析研究经济工作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二是编制完成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出台了《关于实施“3+X”工程加快推进产业脱贫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的实施意见》,周陵农产品加工园“双创中心”主体完工,规模化水产养殖项目建成投产,果业水肥一体化项目获省级果园管理创新奖;印发了《全区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深入实施“三美四治、五村联创”行动,建立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印台特色的乡村生态振兴之路。三是出台了《支持煤炭洗选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和《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环保、物流等新型接续工业产业园,陈陶园区“双创”产业园基本建成,红木家具生产线、LED光电产业链等项目即将入驻,新培育成长型“五上”企业9户、新增型企业1户。四是抓好特色文化旅游,陈炉古镇被评为全省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先进镇,立地坡村入选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王石凹工业遗址公园井下项目全面启动,金锁石林景区与曲江文旅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全区上半年游客接待量、旅游综合收入同比增长25%和22%。
4.关于“在全省29个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综合排名中靠后”等问题。
一是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的预警、分析、通报,召开了经济指标调度会和统计工作联席会,对弱项指标进行跟踪调度,促进企稳回升。二是全面落实工业稳增长各项措施,6家负增长规上工业企业止跌企稳,3家技改煤矿转为生产矿井,5家洗煤企业正式运营,废钢加工基地、混凝土砌块砖生产线、绿色建材产业集群等项目建成投产。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派驻招商小分队,累计外出招商45次,接待来访客商77次,积极参加第四届丝博会和各类推介会、交易会等招商活动,签约项目涉及资金160亿余元。四是严格落实重点项目“五个一”包抓和专班推进机制,一对一协助企业办理前期手续,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关于“调动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发挥职能作用不到位”等问题。
一是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区人大、政府、政协和“法检”两院党组2019年上半年工作汇报,对各党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将此项制度纳入《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每年至少听取1次各党组工作汇报。二是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会议共讨论区人大、政府、政协、两院相关议题31次,邀请区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列席区委常委会会议19次,邀请区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区委常委会会议17次,就常委会讨论的重大问题,充分听取了区人大、政府、政协和“两院”的意见建议;将区人大、政协班子成员纳入镇(街道)脱贫攻坚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基层脱贫工作,进一步发挥人大和政协推动决策落实的监督作用。同时,近期将召开区委政协工作会议。
2.关于“对‘三大攻坚战’未做到整体把握、一体推进”问题。
(1)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社会风险问题突出,群访事件大幅上升”等问题。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市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在第9次、第16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听取全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情况汇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举办了全区科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辅导报告,教育引导各级强化风险意识,牢牢坚守底线。二是扎实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组织观看防风险专题片,逐领域排查治理风险点,形成了《印台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报告》;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有关新开工项目纳入区级重点稳评范围,目前已完成稳评备案4个;建立重点领域社会风险防范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召开全区形势分析研判会。目前,共核查并妥善处置各类涉稳情报预警信息45件次。三是印发《关于深化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信访维稳工作“321”攻坚战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群体性问题化解稳控、涉访违法犯罪整治三个专项行动和信访业务提升年活动,着力控增量、减存量。
(2)关于“对精准脱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执行有偏差,调动各方协同作战力度不大,产业扶贫短板未补齐”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扶贫政策汇编,出台了《加强扶贫政策培训工作方案》,先后举办政策业务培训班20期,参训干部2115人次;通过媒体平台宣传、扶贫干部解读、文化下乡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各类扶贫政策,实行“两非”对象固定包联制度,将政策宣传、入户走访、包抓帮扶拓展到全部行政村和农户;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贫困退出标准,组织开展了两轮次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项研判分析、制定解决措施、跟踪督促推进。二是深化与中省帮扶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对接合作,今年先后选派20余名优秀干部和致富“带头人”赴东部地区学习考察,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助医助学等方面实施了一批合作项目,建成了印台特色产品亭湖展销馆、“两联一包”扶贫特色产品驿站等消费扶贫平台。三是制定《现代苹果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新建成了一批产业扶贫带贫项目,聚力打造多元化、长效化扶贫产业格局;下发了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全区41个贫困村累计发电1448万度,将实现收益1230万元,已兑付391万元,2623户贫困群众户均增收1327元。
(3)关于“对污染防治重视不够”等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与各镇(街道)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今年以来,查处破坏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纪问题10起15人。二是严格执行环保例会制度,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共研究部署环保工作6次,党政主要领导调研指导环保工作3次,区人大视察环保工作2次,召开了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2次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扎实推进生态环保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崔家沟治理项目外围环境监管,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严格落实24小时驻守、视频监控联网等措施,目前,崔家沟治理项目已完成了治理任务。四是针对国家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严格执行《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上一轮国家强化督查反馈我区的13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五是深化臭氧、扬尘污染、可吸入颗粒物专项行动,抓好集中夜巡检查和常态化督察,先后检查企业175家次,查封扣押13家,约谈5家,立案处罚36家,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3.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政治认识不足”问题。
(1)关于“整改报告等文件未经过常委会研究,班子成员对标‘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相互批评不够、缺少政治性”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政治站位,坚持重要事项、重要文件出台前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认真安排部署,提出工作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区委常委会班子及其成员报告了“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制定具体措施,扎实进行整改,进一步增强“以案促改”的政治敏锐性。同时,还于8月下旬召开了区委常委会班子史敏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关于“抓常抓长上用力不足,果业局等7部门‘以案促改’方案由局务会议研究印发”等问题。
一是深刻认识冯新柱案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在全区开展了“以案促改”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切实增强各级抓“以案促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建立“以案促改”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对果业发展中心党支部、印台街道党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促落实。目前,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相关单位上报了整改工作报告。三是组织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针对典型案例开展了“以案促改”工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目前,两个单位已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上报了有关情况报告。
(3)关于“发现‘农地非农化’问题18个,占地11300平方米”问题。
一是建立了区级领导分片包抓机制,按照中省市认定标准,对“大棚房”问题进行全面摸底,先后排查农业园区、设施农业用地9003亩,经营主体598个,逐一研判18个“大棚房”问题,最终甄别核实的“大棚房”问题9个。二是分类落实整改措施,我区9个“大棚房”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恢复农业生产功能面积15.77亩,并通过省市专项核查。同时坚持常态化监管,加大违法违规土地执法力度,坚决守好耕地红线。
(三)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质量不高。
1.关于“人才流失比较严重,留人功夫下得不够。干部选用求稳怕乱,选不大胆、配不及时”等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新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条例》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抓好全区学习贯彻工作。二是加强招人留人工作,今年计划在全区编制限额内招录公务员29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人;严格执行新录用人员基层服务期制度,开展违规借调干部排查清理工作,超期借调、违规借调人员已返回原单位工作;落实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截止目前,共研究符合职级晋升条件人员23人;深化“三项机制”运用,修订“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今年先后激励干部19人、“下”4人。三是加大干部培养力度,结合班子研判、年度考核和无任用推荐干部情况,完善科级后备干部库,目前已储备科级后备干部164人;有计划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一线岗位、艰苦岗位磨练成才,调整年轻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长,先后抽调3名干部参与全区机构改革、18名干部参与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13名干部参与脱贫攻坚自查工作,选派6名优秀干部到亭湖区对口单位挂职。四是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加大干部交流和选配力度,注重专业技术干部使用,进一步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配齐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今年以来,共研究干部6批211人次,调任25名事业单位优秀干部到公务员岗位工作,有效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2.关于“党建工作推进不均衡,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
(1)关于“近两年,常委会未听取党建工作全面汇报,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和包抓镇办党建工作督导不力,发改局等6个单位未配备专职副书记”问题。
一是完善《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今年第15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区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对下半年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的意见》,各区级党员领导干部结合脱贫攻坚镇(街道)工作专班,深入党建联系点开展调研督导,协调解决问题。三是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新设立党组、党委10个,撤销党组、党(工)委10个,保留党组、党(工)委40个。其中,原区卫计局、发改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党委的5个副书记职务,随机构改革撤销而自行消失。
(2)关于“合并后新组建的村级党组织‘老龄化’问题突出,融入感不够、引领作用不强”等问题。
一是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开展了村(社区)基层干部是否合格“大起底”,清理不合格人员14人,目前已全部补配到位。二是建立完善村级后备干部库,出台了《关于在全区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及保障激励、后备力量培育、考核评价等3个配套《办法》,为村级充实了一批年轻后备力量。三是突出党性教育,围绕政策理论、党纪法规、产业知识、脱贫攻坚等重点,在全区举办了扶贫一线干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培训班,对130余名村党组织书记和第一书记进行了培训,提升基层农村干部建强堡垒、服务群众、引领发展的能力。
(3)关于“区人社局等10个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不认真、组织生活不严格,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覆盖率低,非公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较低,矿区移交划转社区党员管理中组织关系未转、党员底数不清”等问题。
一是组织区直机关工委对区人社局等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督促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建立了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础数据台账,召开了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新建国有企业党支部3个,选派党建指导员3名,实现了区属国有企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三是按照“一企一策”思路,新建筹建非公企业党组织3个。四是对矿区移交划转社区党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了台账清单,共转接符合条件的党员13名。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
(1)关于“区委班子,人大、政协党组民主生活会‘无辣味’,存在以‘建议进一步加强分管工作’代替批评”等问题。
一是为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发放《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文件,加强学习理解,把牢标准要求。二是区委常委会班子,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会班子、区政府党组分别召开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凝心聚力的目的。
(2)关于“部分区委班子成员连续三年均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等问题。
一是制定了《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总体要求、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组织管理等,今年以来区委班子成员能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区委书记对各常委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关于“林业局机关等8个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形式单一、业务会代替党员会、党课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区直机关工委对原区林业局等支部进行了现场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召开了区直机关纪念建党98周年暨党务干部培训会议,在全区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开展了“强阵地对标定位 树典型评星晋级”活动,进行星级管理和考核评价,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结合区委巡察和日常抽查,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结合庆“七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党课、党日活动,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实效性和感染力。
(4)关于“广阳镇教育办违反党内有关规定,给负责人亲属入党‘造假’”问题。
一是经区纪委调查和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广阳镇教育办主要负责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广阳镇教育办相关工作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取消了相关人员预备党员资格。二是制定了2019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和镇(街道)发展农村党员工作台账,对广阳镇、印台街道、城关街道、三里洞街道、金锁关镇党委2017-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严把党员“入口关”。三是在全区通报曝光了典型案例,加强党纪党规教育,警示各级警钟长鸣、守牢底线。
(四)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关于“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等问题。
一是经区纪委调查和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广阳镇高楼河中小学主要负责人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相关责任人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并在教育系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作风大整顿活动。二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和季度巡查,深化“3+2X”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9起10人,专项治理查处案件8起9人。三是深入推进杜绝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行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上报了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普通党员干部也进行了承诺和自查自纠,目前共收到有关问题线索5件,党政纪处分4起4人,通报3起3人,曝光1起1人。四是印发了《关于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和工作培训会,组织各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有效预防和遏制财经纪律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2.关于“‘四风’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1)关于“调查研究走过场,调研报告乱拼凑”等问题。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对调查研究工作进行规范和明确。二是对全区2017-2018年所有调研报告开展了审阅和筛查,对存在问题的17篇调研报告反馈本人,进行深入调研、修改完善,目前已全部修改到位,年底将结合市上“大调研”活动启动调研报告评比工作。
(2)关于“出台治理‘文山会海十八条措施’前后比较,文件、会议数量变化不明显”等问题。
一是在区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上《十条措施》,对全区“减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并实施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23条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检查考核评比,精文减会取得明显成效。
3.关于“‘庸
(1)关于“林业局等3个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纪律松弛、上班迟到脱岗”问题。
一是对原区林业局等3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镇(街道)、部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制度执行。二是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集中整治,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3起28人,通报曝光5起6人。三是聚焦“庸
(2)关于“处理政商关系‘重清害怕亲’,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前紧后松”等问题。
一是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与非公企业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工作的通知》,开展“领导干部深入非公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深入34个包联企业走访调研、座谈交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组织学习了市纪委印发的《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区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在今年第9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省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工作要点》《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全区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监测评价培训会,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五个专项行动”,企业开办注销、施工许可证办理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纳税、信贷、水电气报装等环节效率全面提升,114项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一站式办结,我区在全省的营商环境排名有效提升。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屡禁不止。
1.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1)关于“存在依赖监督责任履行主体责任的现象,聚焦关键少数不够”等问题。
一是召开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听取并测评部分镇(街道)、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等,学习研究、部署推动从严治党工作;更新了主体责任清单,发放了《记实手册》,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办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二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共处分乡科级干部19人,重处分10人,留置1人,移送司法2人。三是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商机制,召开了全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把查处问题、督促整改、建章立制统一起来,持续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成果。今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7起34人。四是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加大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力度,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共立案114件,结案96件,党纪政务处分103人。
(2)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日常监管不严格,管党治党压力传导递减”等问题。
一是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了监督责任清单和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开展廉政谈话2批137人次,实施党内问责13起,举行廉政考试2批71人次,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扛实管党治党责任;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检查包联单位“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强化日常教育监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补齐短板、本真提升”集中行动,抓好“一诺双述三考三评”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落实,倒逼各级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三是对三里洞街道党委有关负责同志“文件造假”问题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广阳镇高楼河中小学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警示党员干部严守法规底线。
(3)关于“发现问题线索上级移交和群众举报的多、主动查找的少,运用‘四种形态’宽有余、严不足,乡镇党委、纪委存在‘不会用’”等问题。
一是充分运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工作模式,严格落实信访举报直通车制度,通过增设举报箱、张贴公告等多渠道收集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121件,通过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明察暗访、深挖案中案等方式处置线索90件,挖掘线索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强运用“四种形态”业务培训,举办专题讲座、能量课堂4期,组织外出参训7期30余人次,抽调干部参与省市办案11次。今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3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128人次,第二种形态94人次,第三种形态8人次,第四种形态2人次。三是聚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等工作,定期分类筛选反面典型案例,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通报曝光,累计通报17起19人次,曝光30起30人次,起到了“通报曝光一起、教育震慑一片”的效果。
2.关于“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未向社会公开”等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及时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安排部署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各区级领导深入分管部门和联系镇(街道),督促检查指导整改任务落实。二是严把上报文件审核关口,按时限、按要求向省委巡视办报送了相关资料。三是组建区委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将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与本轮巡视反馈问题统筹进行督查;按照“双公开”要求,将巡视反馈问题和区委整改进展情况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3.关于“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巡察覆盖率低,发现问题少,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区委巡察工作规划》,下发《印台区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完成了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和提级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今年对8个区级部门和2个镇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对30个村(居)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巡察覆盖率达到53.55%,移交问题线索数量明显提升。二是举办了全区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专题培训会,为区委巡察办落实行政编制9名,进一步充实强化巡察力量。三是成立区委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督查组,对有中省市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的33家单位,以及区委前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敷衍了事、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巡察结果运用。
(六)脱贫攻坚领域存在问题。
1.关于“落实中省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持续用力不足,结合实际对标对表、细化落实不到位,统筹谋划发展地方经济带动脱贫工作力度不够,主导产业对全区脱贫攻坚支撑作用不明显,把贫困户脱贫嵌入产业链力度不大”等问题。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长期任务,纳入《2019年全区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多次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上,学习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以全市脱贫攻坚“攻城、拔寨、清零”行动为抓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退出标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抽村访户、补短清零”自查工作,并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通报自查情况,扎实整改提升,做到对标对表、精细落实。二是出台了《脱贫产业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加快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实施方案》,做大做强果菜药畜、苗木花卉、农林产品加工等长期产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建立了经营性服务队和公益性服务队,吸纳农户特别是贫困户参与其中,对企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入股分红、履职履约情况进行了排查规范,形成了“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联结机制。
2.关于“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六个精准’有差距,识别不精准,退出标准不严格,村级产业扶贫项目‘匆忙’拨款、‘落实’迟缓,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发现‘两房’建设慢、驻村工作队管理不严”等问题。
一是组织各镇办对全区“老人户”识别为贫困户情况进行了排查核实,经排查不存在恶意分户现象;对巡视指出的“一帮多”现象在全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同时结合机构改革,下发了《关于调整脱贫攻坚镇(街道)工作专班和包抓(联)行政村的通知》,对各单位包抓帮扶力量进行了调整,杜绝“一帮多”现象;将3个基本达到退出条件的贫困村列入今年退出计划,1个退出村的安全用水问题已解决到位,供水恢复正常。二是对全区2017年以来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进行了排查评估,加强业务指导和运行监管,对38个项目模式进行了优化,对6个项目加大了资金、技术支持,对17个项目进行了计划和资金调整;出台了《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社账镇管”,并从组织机构、管理运营、人才培养等方面对村级产业进行指导服务,提升带贫扶贫效益。三是印台北城、红土新型社区、金锁石林、陈炉双碑安置房已全面建成,扶贫搬迁户已入住;“十三五”期间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已入住,完成了对全区所有农户安全住房的评估鉴定工作。四是严格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强化监督管理,夯实攻坚责任。
3.关于“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力,廉政风险较为突出。易地搬迁把关不严,危房改造监管缺失,超面积问题时有发生。金融扶贫小额信贷不规范,转换用途问题比较突出”等问题。
一是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逐户排查和分类锁定,全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共821户2554人,其中符合国家政策773户2406人,不符合国家政策但符合省级初期政策48户148人,目前已通过省市审核认定,待全省动态调整时进行系统标注。二是对危房改造中管理不到位、24户超面积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已通过产权出让村集体、与他户共享等方式整改到位。三是对“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转换用途”问题开展排查核实,其中8笔39万元贷款已结清;17笔82万元符合政策用途要求,已通过展期、续贷等方式对贫困户贷款期限进行了延期;21笔95万元暂时未到期的贷款中,有4笔用于非产业发展,正在按还款计划分步收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1笔5万元已形成逾期的贷款,依法加大催收力度,积极收回贷款。同时,制定出台了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方案》和《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设立风险补偿金专户450万元,及时精准启动补偿程序,确保扶贫信贷“用得好、收得回”。
三、持续补短强弱,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印台区委巡视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一些制度机制还需要健全完善、长期坚持,一些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性还不够强,仍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效果。下一步,区委将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持续用力、常抓不懈、深化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一切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释放新思想的实践伟力。
二是持之以恒抓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再督查,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定期督办,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进一步梳理总结巡视整改工作,将整改中的有效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制度执行,切实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是从严从实强党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深化基层党组织本真提升行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对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培养锤炼,努力把自身建设的更加坚强有力。扛牢担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是巩固提升见成效。坚持以改促干、以干促变、以变促进,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牢牢扭住“追赶超越、转型发展”主题不动摇,深入推进“三大战略”,聚力打造十大重点板块,持之以恒抓好产业转型、项目建设、脱贫攻坚、民生改善、防范风险、扫黑除恶、管党治党等工作,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实践中,以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开创全区工作新局面,向组织和人民交出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9-4185256;邮政信箱:铜川市印台区同官路80号(铜川市印台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yintaixinxi@163.com。
中共铜川市印台区委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