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发改委副主任李先平(右二)在发布会上
据宿迁市发改委副主任李先平介绍,按照《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今年5月,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管理的通知》,率先在全省建立与学前教育五年规划相适应的政府指导价动态评估调整机制,以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
根据《通知》,市区公办园基准价为:省优质园500元/幼儿.月,市优质园360元/幼儿.月,合格园240元/幼儿.月;普惠性民办园基准价为:省优质园540元/幼儿.月,市优质园510元/幼儿.月,合格园410元/幼儿.月。

根据规定,全额拨款公办园不得上浮,下浮不限;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上浮最高不超过30%,下浮不限。
校对 苏云
来源:紫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