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在开展2023年企业研发费用补助填报申请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补助,可别错过填写,时间截至11月7日。
根据《厦门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规定,我市支持建立研发机构,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共建联合实验室,按其共建联合实验室新增研发设备(含软件)非财政资金投入的10%给予后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同时,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2套以上保障性商品房房源指标。对规上工业、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使用共享科学仪器设备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3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50万元。鼓励加大研发投入。
另外,以奖补结合的方式重点支持规上工业、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研发:其中,企业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200万元且较上年实现增长的,年度自主研发费用每满200万元给予10万元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企业年度自主研发费用高于500万元且自主研发费用增长率超过20%的,给予奖励30万元;增长率超过40%的,给予奖励50万元;对年度自主研发费用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其可获得的研发费用补助额,再增加5%给予补助。

如何申报?登录“i厦门”—“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 —“立即访问” —“法人账号”登录。登录后选择“资金申报”—“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市科技局”—“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厦门 张诗)
本文来自【厦门日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