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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获5000万元奖励!深圳印发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万元项目软件资助给予)

南宫静远 2024-11-02 12:57:5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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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深圳市工信局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环境建设、市场主体培育、应用推广等方面,对不同项目类目的软件产业发展项目进行“真金白银”的扶持,其中有项目最高可获得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扶持企业上年度主营收不低于2000万元

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被喻为“信息技术之魂、网络安全之盾、经济转型之擎、数字社会之基”。
作为全国软件名城,近年来深圳瞄准最高最优最强,加强顶层设计,提前布局,出台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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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2022年6月,深圳发布“20+8”产业集群政策,《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同期出炉,把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集群作为重点进行扶持。
2022年10月24日,《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发布,提出打造“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以及“国际软件名城”。
上半年,深圳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增加值达1542.49亿元,同比增速39.9%,规模位居深圳20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首位,增速第二。

注意到,本次《规程》是在去年《若干措施》基础上的进一步细化,《规程》所称软件企业,是指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且软件业务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统软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0%,或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且上年度主营业务年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独立法人企业。

“真金白银”助力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

《规程》明确了资助的项目类别、标准及其费用范围。
其中技术创新体系扶持计划包括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国家级和省级重大项目配套项目、工业企业数字化技术中心项目。

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是指,软件企业围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信息安全等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组织实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主要性能指标取得突破的新产品应用推广项目。
项目资助标准为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项目实施软件企业最高1000万元资助。

国家级和省级重大项目配套项目资助标准为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有明确配套金额或者比例要求的,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未明确配套金额或者比例的,配套比例不超过1∶1,且政府总资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

工业企业数字化技术中心项目按照现行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考核相关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政策给予工业企业数字化技术中心认定和资助。

产业发展环境建设扶持分5类项目

《规程》还对产业发展环境建设扶持计划项目进行扶持,包括深圳市软件名园项目,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高端展会、论坛、大赛项目,重大开源项目开源社区代码贡献项目,优秀开源软件捐赠项目。

深圳市软件名园项目是指,软件园区运营管理单位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的项目。
该项目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的软件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园区运营主体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资助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平台,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已建平台,按照项目上一自然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后续年度不再重复资助)。

高端展会、论坛、大赛项目资助标准为对以社会机构名义在深圳主办的活动,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活动主办方最高300万元资助。

重大开源项目开源社区代码贡献项目资助标准为,进入鸿蒙、欧拉等重大开源项目社区版本代码合入量在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排名前五的开源贡献单位,按照第1至5名,分别给予最高500万、400万、300万、200万、100万元奖励。

优秀开源软件捐赠项目资助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开源软件开发捐赠单位最高300万元奖励。

“世界500强”最高可获5000万元奖励

在市场主体培育扶持计划方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做强做大项目资助标准为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增产增效项目资助标准为对年度营业收入及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按照不超过营业收入增量的1%及所在行业增加值折扣率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0万元。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落户项目中,对符合条件的“世界500强”企业,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中国500强”企业,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企业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或“中国互联网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开源组织、专业服务机构落户项目中,对落户深圳的国家重要开源组织总部,在落户后第一年度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第二年度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对落户深圳的国家重要开源组织分支机构,在落户后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国家部委荣誉项目中,对获得工信部认定的“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等荣誉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不同年度多次获得同一荣誉不重复奖励)。

软件企业资质能力提升项目对通过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CSMM(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四级、五级评估认证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50万元奖励。

对软件推广应用项目予以扶持

应用推广是《规程》一项重要内容。
《规程》对软件云服务及低代码产品应用示范项目予以扶持,按照项目审定采购额的5%给予用户单位资助,最高500万元。

人工智能软件应用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30%给予用户单位资助,最高1000万元。

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项目中,对软件企业的项目资助标准为按照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首次销售合同及其一年内所有销售合同审定销售额(实际到账额)的30%,给予软件开发商最高1000万元资助。

此外,《规程》还对重大开源项目商业发行版软件推广应用项目予以扶持,项目资助标准为按照不超过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度内上述商业发行版软件产品及服务审定销售额(实际到账额)的30%,给予软件企业最高100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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