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多地发布招聘公告
部分岗位大专可报
快和

01
镇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镇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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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镇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6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镇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附后);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警务辅助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残疾和生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特殊标记;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镇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仅限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培训、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面试单项分值为100分,采用加权方式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镇江市公安局统一划定。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6月29日,上午9:15至11:00,下午2:15至5: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楼门厅(润州区九华山路6号)。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证明、退伍证、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张、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和个人征信报告,现场领取《镇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后交报名点。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评。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具体标准附后)。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坐位体前屈、2000米跑等四个项目。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按照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采用非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和与应聘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和聘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聘为正式辅警(部分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照不低于镇江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同岗位辅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岗位资格条件,只可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三)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学历以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为准。学历须能够在学信网验证,在读学历不得作为相应学历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四)此次招聘由镇江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考,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咨询监督电话:0511—88956127
联系人:孙女士18752965056,金先生1535858777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15至11:00,下午2:15至5:00
镇江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2日
02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4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由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2020年9月整体搬迁至丹阳。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普通辅导员7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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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4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成立于1999年,由百年名校南京师范大学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2020年9月整体搬迁至丹阳。因工作需要,计划公开招聘普通辅导员7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和辅导员工作。
(二)为人正直,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四)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应聘者须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
(六)普通辅导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1年及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校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须由校研究生院(研工部)、校团委出具证明,明确任职职务、任职起止时间等;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班委、团支委、学生党支部支委及以上,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明确任职职务、任职起止时间等】。
2. 非应届毕业生,须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党群部门工作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明确具体岗位、任职起止时间等。
(七)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辅导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02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非应届毕业生,须有1年及以上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经历(含心理辅导员、专兼职心理咨询师等),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明确具体岗位、任职起止时间等。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日17:00(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7月6日上午,具体以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告为准)。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主页“诚聘英才”栏目“招聘网”提交应聘材料(http://zp.nnudy.edu.cn)。
1. 填报“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获奖信息”等。
2. 学历及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任职证明、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考试证书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
3. 其他可以证明个人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
4. 相关证明材料打包至压缩文件,以附件上传(文件标题请标注:岗位编号+姓名),原件备核。
(三)注意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2.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者,须在报名系统“基本信息”项中“备注”一栏如实填写。
3. 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学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与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1. 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内容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参加面试),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 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以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http://zzrsc.nnudy.edu.cn/)公告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五、录用
(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三)根据政审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7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五)本次录取采用递补机制。即体检、政审过程中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用人员社会保险、公积金、企业年金等按照丹阳市和学院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七、政策咨询
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 系 人:周老师
咨询电话:0511-88150079
八、工作监督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联 系 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0511-88150105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4年6月20日
03
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
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江苏科技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名。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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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
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财务处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别: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人数:3人
(四)招聘对象:不限
(五)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六)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专业须为财务财会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专业(详细专业参见《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同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为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专业。
(七)其他说明:此岗位需要节假日经常加班。
(八)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毕业生一致。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7月1日
2.资格初审:2024年6月21日-7月2日
3.陈述申辩:2024年6月21日9:00-7月3日 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6月21日9:00-7月3日 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箱网上报名的形式,电子邮箱地址:jkdcw@just.edu.cn。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
2.报名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附件提交,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本(专)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4年的国内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同时,国(境)外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身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证明。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的彩色清晰扫描件,且须扫描成1个pdf文件(总大小不超过5M),并以“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3.应聘人员将《报名信息表》和有效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应聘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注为“应聘岗位+姓名”。
4.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表格和提供附件,内容填写不全、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未按要求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未成功。
5.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将收到资格初审合格(不合格)的电子邮箱或手机短信答复。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各项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学校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笔试前,学校相关部门对确定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
1.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等。工作证明由所在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不含实习、兼职工作),证明中须明确任职任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3.国(境)外的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学业完成证明。
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ust.edu.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并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以专业技能测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及专业技能运用能力,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7月上旬,此时间为计划时间,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以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上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笔试成绩占比为60%,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4)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通过人数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sc.just.edu.cn/)。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方案执行。面试相关安排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占比40%,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达60分为合格。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学校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个人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含未按时完成),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科技大学办理有关人事代理录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科技大学财务处、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1-84401516(江苏科技大学财务处)、0511-84401036(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科技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1-84402290
附件: 江苏科技大学2024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信息表
江苏科技大学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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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平安镇江、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江苏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