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派驻机构资源。县直相关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原则上以镇为单位设置,统一由乡镇指挥管理,日常工作由乡镇统筹安排,业务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指导,杜绝派驻机构“悬空”和人员“机关化”。由各县(市、区)制定派驻机构管理具体办法,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经费保障。支持乡镇将派驻机构力量与职能相近的乡镇行政和直属事业机构整合,实现派驻干部由原来的力量“分散”转变为“集聚”。
优化人员编制资源。支持人员编制向基层倾斜,统一将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设在乡镇的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广播站等机构的人员编制1144名下放乡镇实行属地管理。优化整合乡镇(街道)行政和事业编制资源,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促进人岗相适,明确直属事业机构人员可担任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积极性。
优化基层网格资源。统筹网格划分与基层组织设置,统筹网格员与基层干部的配备,统筹网格人员力量和工作经费。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工作,逐步实行“多网合一”。优化整合基层网格内各类人员力量,明确乡镇(街道)统一管理网格员、协管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等,增强工作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