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加强统筹协调,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农村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在哪儿,我们的服务就延伸到哪儿。印发《2021年河南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建立2021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名录库,全面掌握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情况。根据律师资源分布情况,对律师资源不足的地方采取对口支援、统一调配律师资源、律师事务所承包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模式等措施,确保村(居)有足够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 强化沟通协调,争取保障支持

积极争取省财政厅的支持,联合开展调研,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经费列为专款专用。印发《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村(居)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解决村(居)法律顾问补贴发放无标准,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等问题。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资金支持,全省所有县市区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或政府购买服务,村(居)法律顾问补贴标准每年每村(居)从600至3000元不等。
三、 健全制度机制,确保持续发展
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村(格)警务室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联勤联动机制的通知》,司法行政机关统一选派村(居)法律顾问进驻警务室,社区民警辅警与村(居)法律顾问分工协作。建立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值班、来访接待、信息公示、工作档案、群众评价、服务标准、行为规范等各项制度,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让村(居)法律顾问在每个环节都能有章可循。制定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评定标准,将考核结果与村(居)法律顾问补贴发放相结合。
四、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工作质效
积极推动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村级运用“四议两公开”决议事项时,村“两委”应当提前3日将有关事项告知村(居)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要把合法性审查贯穿于“四议两公开”决策议事的全过程,切实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保障村级决策事项的质量。村(居)法律顾问在每月乡镇接访恳谈日到乡镇驻点值班,采取“传统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通过微信群及时联络群众,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上门提供服务。探索开发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系统。建立律师档案、工作信息提交、考勤打卡、工作考核等四大功能模块,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搭建律师在线视频电话系统。律师在线值班随时接听群众法律问题咨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正观 杨泽雅)
编辑:宋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