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与流程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一、受理条件
申请人申请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具有化州市城镇居民户口;
2、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3、家庭人均收入属低收入以下家庭;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
二、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茂名市(网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0900),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向化州市房产管理局各房产管理所及各镇(区、街道办)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0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核条件的,出具备案结果。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化州市房产管理局保障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化州市房产管理局各房产管理所及各镇(区、街道办)行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更正补充的,退回后更正补充的予以受理。
3、资料审查。受理后,采用批量集中统一审查方式,审查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作出审查结果。审查需更正补充资料的更正申请人要在10日内更正补交,补交材料符合要求的给予登记,逾期未能补交相关材料的不予登记。
4、家庭资产调查核准。申请人提交材料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送住房保障机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开展对申请人家庭资产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查核时间为20个工作日,保障办汇总各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10个工作日内整理拟定资格方案,申请人家庭资产经调查核实符合贵住房保障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住房保障备案条件的取消资格。
5、公示。申请人家庭资产经调查核实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和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均进行公示告知,公示期为20天。经公示有异议的,复查后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取消资格,复查核实异议不成立,予以保留备案资格。
6、审核。公示期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5个工作日审核确定给予住房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