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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公开招聘国企编制6人
根据《南湖区区级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实施办法(试行)》(嘉南国资委〔2023〕19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南湖区国企编制6名,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
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
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2.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 注重学习,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嘉兴市户籍,户口迁入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5月1日。
6.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5月1日至2005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3年5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5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8.专设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范围对象:从嘉兴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或2023年5月1日户口在嘉兴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服役期间受处分的,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待遇
1. 岗位性质为南湖区国企编制员工,享受五险一金。
2. 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湖区国有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实施意见》(嘉南国资委〔2023〕131号)标准执行。
3.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录用为南湖区国企编制。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 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于2023年5月27日-5月28日(9:00-16:30中午不休息)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登记表(扫文末二维码,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张;
(6)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7)报考专设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退役证件等)。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733号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905739782(王先生);
13738258250(麻女士);
15968347466(乔女士)。
2.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和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将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如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及填写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3. 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定名次,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阅卷结束后及时通过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向社会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 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结束后,将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2位)。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及时通过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向社会公布。
6. 体检和考察。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复核资格条件。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7. 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选通过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向社会公示并报区国资委核准后,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扫码查看2023年度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doc
2023年嘉兴港引航管理站公开招聘引航员公告因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嘉兴港引航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嘉兴港引航管理站是代表国家派出引航员,对进入嘉兴港域的外国籍船舶(必要时对港、澳、台船舶),引领其在安全区域内进出、锚泊;接受申请,对国内船舶进出嘉兴港域进行引航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如下:
引航员岗位1,计划招聘2名;
引航员岗位2,计划招聘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德,遵纪守法;
3.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强,热爱引航事业;
4.具有适合引航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能力和身体条件(无任何肢体伤残);
5.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引航员岗位1:
①具有航海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航海专业英语流利,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③持有海船甲类一等大副及以上适任证书并在相应等级船舶上担任远洋船舶大副以上职务满1年,且安全记录良好,年龄要求33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引航员岗位2:
①具有航海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持有三级海港引航员证书,且安全记录良好,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或者持二级以上海港引航员证书,且安全记录良好,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1026801382@qq.com,文件名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相关报名材料需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黏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海船甲类一等大副及以上适任证书、相应等级船上实际任职1年及以上证明(报考岗位1);引航员适任证书(报考岗位2)。
(5)大学英语等级证书。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
引航员岗位1开考比例1:3、引航员岗位2开考比例1:2,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低于招聘计划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嘉兴市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同一岗位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 面试。
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至少服务满5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考试、体检、公示等事宜在嘉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ysj.jiaxing.gov.cn/)发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131803 联系人:翁女士、刘女士
监督电话:0573-82521156 82228947
附件:嘉兴港引航管理站公开招聘引航员报名表
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5月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公开招聘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公告清华附中嘉兴学校位于名人辈出、文化璀璨的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浙江嘉兴,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南湖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市属公办学校,是浙江省唯一冠名清华品牌的基础教育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分为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小初部)和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高中部)两个校区。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校园环境清新雅致,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小初部占地面积160余亩,总体办学规模为84个班,其中小学48个班,初中36个班。学校紧密依托清华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办学经验,扎根江南文化沃土,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世界名校”为办学目标,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精神,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时代新人。
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和要求
2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以下情形者视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①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5月2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③按照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优秀;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二)资格条件
①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以下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③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人员暂无教师资格证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的,须在正式报到后的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
④学历、学位证书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
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周五)08:00-18:00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靠近清华大学东门)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或现场领取);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教师资格证书原(如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须在正式报到后的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获奖证书。
以上证书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现场报名直接给出方式。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线下笔试与线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经资格审核合格者统一参加考试。
1. 笔试
(1)笔试形式为线下笔试;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
(3)笔试地点暂定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
(4)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思想理论等;
(5)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 面试
笔试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线下面试对象。
(1)面试形式为线下面试;
(2)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下午);
(3)面试地点暂定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
(4)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方式为“面谈+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表达表现力和教师基本素质等。
(5)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暂定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上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在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在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的不予递补)。
决定聘用后,招聘单位与应届毕业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一律不得毁约。签约完成须上交材料为《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六)聘用
1.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若上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对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3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5
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南湖区教育体育局、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后续事宜将刊登于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体局“公告公示”栏中(网址: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咨询电话:
0573-83620852(王老师)
监督电话:
0573-82057223(南湖区教体局)、0573-82838339(南湖区人社局)
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
2023年5月17日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
因工作需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1.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工作人员1:11名,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本岗位需加班和夜间值守,较适合男性。
2.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工作人员2:1名,全日制计算机类本科及以上,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本岗位需加班和夜间值守,较适合男性。
二、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薪酬制度,人均每年13.2万(含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务实创新,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3年6月2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于2023年6月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5月27日至2005年5月27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表无纹身,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7日-6月2日(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2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可将公开招聘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等电子文件(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zp_jkzhzf@163.com,文件名写自己的姓名及报考岗位,例如:张三(行政执法指挥中心工作人员1)。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和公文写作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1.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60%。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1.体检: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按相关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不按时报到取消聘用资格。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有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递补,确无合适人选的也可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3.咨询电话: 0573-83631305(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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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