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一)革命历史档案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党组织、革命政权、武装力量、基层组织、群众团体在闽西形成的文件、电报、报纸、油印刊物、传单、标语、布告、票据、印章等。

2.闽西籍以及在闽西战斗或生活过的革命前辈、烈士在革命斗争中形成的著作、笔记、书信、日记、讲话稿、照片以及传记、回忆录、口述历史等。
3.其他在革命历史时期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二)生态文明档案
1.闽西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科学研究、生态环境工程、生态环境跨境合作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方面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档案资料。
2.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和武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档案资料。
3.其他个人撰写反映闽西生态文明建设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和工作笔记、书信、手稿,拍摄反映生态环境变化、绿色生活方式、美丽家园建设等方面的照片、视频以及收藏的有价值的实物等各类档案资料。
(三)客家文化档案
1.闽西客家族谱、证章、契书、票证、书信、照片、家风家训等档案资料。
2.闽西客家语言、歌谣、民俗、美食、节庆、传承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档案资料。
3.反映闽西客家文化的小说、诗歌、散文、史志、传记、书画等文学作品。
4.其他反映闽西客家文化的各类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通过捐赠、复制原件、代存(托管)、数据备份等方式开展档案征集,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
三、征集要求
(一)所捐赠档案资料应权属明晰、来源合法,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
(二)档案资料应内容客观、真实,照片、录音录像应为未经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
(三)捐赠者对其档案资料利用享有优先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市档案馆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龙岩市档案馆编研征集科
联系人及电话:卢清竹,0597-3290279,
电子邮箱:lqz5669825@163.com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军民路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