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落户线上办理试用范围
1、在国内取得相应学历,且在南京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工作、无直系亲属投靠、无随迁人的学历型人才。(申请须知里提示:①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②学历已通过学信网认证)
2、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和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类人才。(系统实现了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的数据共享,申报人的资格证书信息能在网上查询到,便可网上申请)

其他情形申请人暂时还需要前往各区级公安机关窗口申请,这部分申请人网上申请功能正在开发建设中,待建成后开放。
办理通道:“我的南京”、“江苏政务服务”APP。
二、学历型人才落户网上办理
途径1:“我的南京”APP→政务模块,更多按钮→点击政务大厅→点击“我要办理”或者“人才落户正式上线蓝色图片”→人才落户
途径2:“我的南京”APP→顶部搜索框,输入人才落户→点击政务服务→点击“我要办理”或者“人才落户正式上线蓝色图片”→人才落户
关于学历认证,目前平台实现了与教育部学信网数据共享功能,只要申请人确认学历信息能在学信网上查询到,申请时可不再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请提交材料得到进一步简化。
三、技能型人才落户网上办理
途径可参考学历型人才落户网上办理流程。区别于之前,只要申报人的资格证书信息能在网上查询到,便可直接进入人才落户网上申请,无需再提交纸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就能“电子化认证”。此类人才在完成“电子化认证”后,仅需上传户口簿、身份证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合照的图片,并能收到EMS免费寄送的《准迁证》。
四、网上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上传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本人手持身份证件合照的图片,请保持图像清晰,否则无法受理。
2、公安机关受理网上申请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邮寄《准迁证》,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原籍户口迁出和迁入南京手续。
3、通过网上申请落户的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取消办理户口迁移的,自应办结迁入落户时限起6个月内将无法再次通过网上提交落户申请。
4、网上申请提交后,请勿在此线下申请;线下申请提交后,请勿在此网上申请,否则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在3个月内暂停受理。
5、申请人如有未在现户籍地办理新生婴儿出生登记的,请先在现籍地申报出生登记,否则市公安机关将撤销本次户口登记。
6、网上申请提交后,不可修改和撤销,请仔细检查,谨慎提交。
申请提交成功后,人才可在市政务中心、江宁公安分局、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之间分配落户受理点;通过审核后,将收到EMS免费寄送的《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