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由此可见,“软件”与“计算机程序”同义,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软件包括源程序和文档两部分内容。其中,源程序又称为软件本身,它包含着可以独立运行的软件模块;文档是描述源程序的文字资料。
怎么保护自己开发的软件?开发者开发一款软件后,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软件公布状态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或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先申请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则无法申请发明专利。
若开发者开发的软件具有以下三点:一、新颖性:所谓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是现有技术所没有的,即未曾公开过的。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就是指该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非申请专利的技术人员和申请人所能预见到的,或者申请人没有想到过的。要具备新颖性,必须达到以下两个要求:

1、要考察发明的创造性,即是否完成了一个实质性的创造。如果所述的创造性仅仅是指实用性,即申请书中所陈述的一个技术方案能够实施,则不符合要求。2、要考察发明的创造性,即是否完成了一个实质性的创造。如果所述的创造性仅仅是指形式上的创造,即申请书中所陈述的一个技术方案能够实施,虽然技术内容基本相同,但其效果不同,就不符合要求。二、实用性:所谓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适用于产生新的技术效果,即申请书中所陈述的一个技术方案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包括积极的经济效果和积极的社会效果。三、创造性:是指发明创造不是现有的技术,即不是现有技术的简单组合或者改进。创造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则开发者在未公开前可选择找多面兽企服申请发明专利。时间周期较长,普遍需要1年-2年时间。
若开发者比较着急使用本软件,并需要证明权利归属,则建议找软著无材料加急申请、国作著作权加急登记-多面兽企服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最快2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