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鉴于上述授信即将到期,新普互联拟向该行申请授信续期,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新普互联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69920976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一层026室
法定代表人:饶轩志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产品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批发日用品、服装、文具用品、电子产品、工艺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03日
与公司关系:新普互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普互联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饶轩志夫妇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
债务人: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1年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新普互联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新普互联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同意为其继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新普互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新普互联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7,716.25万元(美元担保金额依据2020年6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708.65人民币元计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33.83%。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