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申请了软件著作权,但是不是高新企业,税务局可以软著备案退税吗?我看有的说是必须有软著且是高新企业才可以办理备案退税?请问到底是哪种情况可以呢?
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同学你好,这个是高新企业的认定标准,各地还有一定的差异。
2、问:电商用的箱子,泡沫之类的东西是计入库存商品还是费用,还是低值易耗品呢,分录怎么写?
答:①对于生产领用包装物,应根据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一低值易耗品-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吋使用该 科目)等科目。
②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 本计入销售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科目。
③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方而应反映其销售收入,记人“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的贷方;另一方而应反映其实际销售成本,记入“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借方。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当根据预计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 如果这个箱子泡沫,不单独收客户费用,你们公司自己承担,就属于第二种,购入的时候: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贷银行存款。领用的时候: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
3、问: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税务局官网上面能查到吗?
答:个税所得税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查看,完税证明也是这个系统里面开具,另外如果是个人查看,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面查到
4、公司现在还没正式生产,就是建造厂房期间,然后10月购买了一个发电机,我把它计入固定资产里,现在老师需要折旧,借方:制造费用贷方:累计折旧,那这样老师制造费用要结转的吧,转到哪里呢?
答:如果你计入制造费用最终要转入生产成本。 新会计准则是规定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并于开始经营的当年计入当期损益。
5、问:公司给员工提供餐食,有厨房,买的厨房用品计入职工福利费还是?
答:使用完了以后就没有的消耗品比如洗洁精这种就直接做福利费,电器餐具之类可以重复多次使用记入低值易耗品摊销到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