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经县人民政府第五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5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3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表)。本次招聘按照用人单位提出公益性岗位需求,有意愿者自愿报名,丹巴县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认定,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具有丹巴县户籍,经丹巴县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含以下类型: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一)报名。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于2021年9月7日-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到丹巴县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五里牌新区南楼3楼大厅)填写《安置申请表》。(二)聘用。丹巴县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根据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需求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困难程度、求职意愿,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双向选择,确定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本次未聘用人员,将作为下批次公益性岗位的用工需求予以优先安置。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年限1年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承担用工管理的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负责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凭单位工资发放明细单、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和人员花名册按季向丹巴县就业局申报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来源:丹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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